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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9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宜通华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宜

通”)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北京宜通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授信品种。授信申请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次授信期限自实际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华景新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北京宜通决定向平安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北京宜通总经理分别全权代表公司、北京宜通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担保情况概述1、为确保北京宜通顺利获得银行融资,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为北京宜通向平安银行申请上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北京宜通基本情况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85号楼三层305室法定代表人:郭汉鹏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专业承包;销

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03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北京宜通100%的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1,890.9817,324.82
净资产12,601.3710,843.09
负债总额9,289.616,481.73
项目2018年1-6月(未经审计)2017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0,376.2131,591.04
净利润1,709.002,636.2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人根据

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

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目前北京宜通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财务

指标稳健,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较小且可控;北京宜通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控制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宜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出

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北京宜通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北京宜通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信贷提供担保,可提高北京宜通的资信水平,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提高审批效率,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北京宜通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间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及北京宜通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1、公司认可的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合计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2.81%,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在公司认可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2、目前尚需核实(包括真实性和金额)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

康”)原董事长方炎林恶意隐瞒公司董事会和倍泰健康董事会,私自以倍泰健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倍泰健康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森普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担保。公司对倍泰健康涉及的对外担保事宜不支持、不认可。

八、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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