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400021公司简称:华夏5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张春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荣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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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重要提示.................................................................................................................................................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第五节重要事项.................................................................................................................................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第九节财务报告...............................................................................................................................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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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
本公司、公司 | 指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石河子弘升 | 指 | 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指 | 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编制的《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
《公司章程》 | 指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1-6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18年6月30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夏大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IAONINGSINO-GROUNDECOLOGICAL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春城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周晓荣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东辰民族艺术大厦A07室 |
电话 | 010-57237904 |
传真 | 010-57237904 |
电子信箱 | 598640333@qq.com |
三、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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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转系统 |
股票简称 | 华夏5 |
股票代码 | 400021 |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58,764,412.81 | 60,433,721.17 | -2.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308,447.58 | 17,608,408.20 | -24.42%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数 | 比上期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0323.70 | -3,984,444.74 | -31.27%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数 | 比上期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27,350.43 | 8,076,855.40 | -94.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99,960.62 | 912,375.88 | -571.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95,391.20 | 912,375.88 | -570.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31% | 2.34% | -1480.7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02 | -571.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02 | -341.92%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营业外支出 | 4,569.42 | 1,18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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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表
单位:元
科目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27,350.43 | 8,076,855.40 | -94.71 |
营业成本 | 218,190.72 | 2,625,929.84 | -91.69 |
销售费用 | 232,202.79 | 465,715.74 | -50.14 |
管理费用 | 2,396,847.67 | 3,047,853.40 | -21.36 |
财务费用 | 1,875,500.45 | 393,412.56 | 376.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0,323.70 | -3,984,444.74 | -31.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3,000.00 | 3,950,000.00 | 32.73 |
研发支出 | - | - |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生态环保行业 | 0.00 | -8,076,855.40 | 0.00 | -2,625,929.84 | 0.00 | -67.49 |
主营业务合计 | 0.00 | -8,076,855.40 | 0.00 | -2,625,929.84 | 0.00 | -67.49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有机肥 | 0.00 | -6,450,000.00 | -900,000.00 | 0.00 | -86.05 | |
矿物腐植质混合物配方超微粉 | 0.00 | -1,626,855.40 | -1,725,929.84 | 0.00 | -6.09 | |
主营业务合计 | 0.00 | -8,076,855.40 | -2,625,929.84 | 0.00 | -67.49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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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华南 | 0.00 | -6,450,000.00 | 0.00 | -900,000.00 | 0.00 | -86.05 |
东北 | 0.00 | -1,626,855.40 | 0.00 | -1,725,929.84 | 0.00 | -6.09 |
主营业务合计 | 0.00 | -8,076,855.40 | 0.00 | -2,625,929.84 | 0.00 | -67.49 |
(三)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由于市场销售、推广不利,公司2018年上半年土壤改良等相关业务未能开拓新的市场领域。
(四)投资状况:无
(五)报告期内实施的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第五节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索引 | ||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 二、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企业合并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的承诺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 否 | |
是否存在重大合同的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承诺事项 | 是 | 八、 |
是否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公开谴责及整改情况 | 否 |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公司股权分置的情况 | 否 |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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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未有违法违规情况。
二、重大诉讼、仲裁、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2017年7月10日,因借款纠纷一案,原告宋文雷将本公司列为第一被告人诉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请求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损失等合计16,381,459.00元。
2017年7月27日,原、被告各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宋文雷已向法院申请撤诉。(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于股转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和解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于股转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8年4月24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各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沪0107民初344号]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于股转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企业合并事项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通过收购刘志刚持有的铁岭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艺兴”)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鑫艺兴100%股权,鑫艺兴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刘志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概况如下: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铁岭市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铁岭市银州区红旗街28委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铁岭市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设立于2003年4月8日,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红旗街28委,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铁银危化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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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0006号)。公司股东为刘志刚持股100%。2017年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05,063.81元、负债总额372,369.98元、净资产1,032,693.83元、营业收入865,711.38元、净利润32,693.83元。
交易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情况:铁岭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时辽北地区规模较大的天然气分销企业,具有较强的天然气经销渠道拓展和管理能力。业务遍布辽宁、山东、京津冀、河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市,与中化国际、中海国际、大通燃气、盛通能源等多家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定价依据:根据鑫艺兴2017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净资产为1,032,693.83元。按照股权比例,100%股权所占有的股东权益为1,032,693.83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鑫艺兴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0,000.00万元。
时间安排:协议计划签署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过户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支付方式:现金
支付期限:股权转让完成后3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2018年8月,甲、乙双方就铁岭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委托辽宁中实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辽中会审【2018】187号审计报告。
根据鑫艺兴2018年6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净资产为102,091.73元。按照股权比例,100%股权所占有的股东权益为102,091.73元。为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2018年8月23日作出上述《转让转议》的《补充协议》对相关事项及交易金额作出调整与补充确认:1、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鉴于、3”项之约定调整为“3.目标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202747137849M,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实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目前主要从事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
2、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2.1”款之约定调整为“甲、乙双方同意,基于乙方向甲方披露的目标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即本协议附件之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债务清单以及补充协议所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所反映之财务状况),甲方以人民币11万元的价格按本协议约定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3、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2.3”款之约定调整为“甲、乙双方同意,在第2.2款所述标的股权之交割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第2.1款所述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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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元人民币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4.2、(7)”项之约定调整为“乙方保证,目标公司系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注册资本中的实缴出资10万元已实际足额缴纳,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承担义务与责任的行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已取得其设立及所从事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的事由;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其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5、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11.1”款之约定调整为“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或作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原则上应为书面形式,并按事先向收件一方确认的传真号码或通讯/联系地址交付或递送给该方。”
6、双方同意并确认,本补充协议系对《转让协议》之有关约定的调整与补充,除按本补充协议上述第1至5条所述调整外,《转让协议》其他条款之约定继续有效。
本次收购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鑫艺兴100%股权。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合并财务报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其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六、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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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序号
序号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1 | 《收购报告书》所作承诺 | 石河子弘升 | 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破产重整受让的鞍一工部分股票,自股份过户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鞍一工的股份。 | 2015年8月12日 | 股份过户之日起12个月内 | 遵守了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2 | 《收购报告书》所作承诺 | 石河子弘升 |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合伙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鞍一工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域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2、本合伙企业在作为鞍一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任何时间内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鞍一工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合伙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鞍一工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鞍一工。3、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鞍一工造成损失,本合伙企业将对鞍一工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4、本合伙企业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鞍一工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合伙企业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鞍一工的资金或其他资产。6、本合伙企业将尽量减少与鞍一工的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鞍一工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鞍一工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鞍一工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7、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合伙企业不再为鞍一工的控股股东为止。8、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承诺项下之声明、保证和承诺即不可撤销。 | 2015年8月12日 | 承诺之日至直至不再为鞍一工的控股股东为止。 | 遵守了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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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3 | 《收购报告书》所作承诺 | 石河子弘升 | 三、关于保持鞍一工独立性的承诺:本合伙企业参与鞍一工破产重整,并成为鞍一工控股股东后,本合伙企业与鞍一工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资产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及人员独立,且不以任何方式影响鞍一工的独立运营。 | 2015年8月12日 | 承诺之日至直至不再为鞍一工的控股股东为止。 | 遵守了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4 |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作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 | 四、股份锁定承诺: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挂牌或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2016年8月23日 | 自2017年3月21日起十二个月 | 遵守了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5 |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作承诺 | 石河子弘升 | 五、股份锁定承诺:在前述非流通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基础上,进一步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承诺人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交易所市场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2016年8月23日 | 自2017年3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 | 遵守了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6 |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作承诺 | 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六、股份锁定承诺:在前述非流通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基础上,进一步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承诺人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交易所市场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2016年8月23日 | 自2017年3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 | 遵守了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九、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公开谴责及整改情况:无
十、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让系统【股转系统函(2016)8217号】批准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至2018年3月依《上市公司股份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有关承诺事项已到期,公司对其符合解除条件的股份申请解除股权转让限制,至2018年7月30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共有20户,计3690.536股解除了股份转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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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结构如下: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公司公司股本结构表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公司公司股本结构表 | ||
项目 | 股份数量 | 占比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国家股 | 16,052,640 | 4.37% |
法人股 | 142,347,360 | 38.7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三板流通股 | 209,160,000 | 56.90% |
股份总数 | 367,560,000 | 100.00% |
二、股东情况
(一)截止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6,159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159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报告期内增减(万股) | 期末持股数量(万股) | 比例(%) | 股份类别 | 股东性质 |
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00 | 13,473.10 | 36.6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流通股 |
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00 | 12,592.00 | 34.2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流通股 |
鞍山市立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1,605.26 | 4.3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流通股 |
区鹤洲 | 1.00 | 179.59 | 0.49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流通股 |
刘文军 | 0.00 | 107.98 | 0.29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流通股 |
王月华 | 0.00 | 102.45 | 0.28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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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机械
红旗机械 | 0.00 | 100.00 | 0.2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尚未确权 |
司徒惠娟 | 0.00 | 87.50 | 0.2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流通股 |
邵连如 | 0.00 | 80.00 | 0.2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流通股 |
五环实业 | 0.00 | 72.00 | 0.2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尚未确权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国有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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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起止日期 | 年初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张春城 | 董事长 | 男 | 1974年 | 2018.1-2011.1 | — | — | — |
张琦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1966年 | 2018.1-2011.1 | — | — | — |
张国华 | 董事 | 男 | 1956年 | 2018.1-2011.1 | — | — | — |
周晓荣 | 董事、财务总监 | 女 | 1968年 | 2018.1-2011.1 | — | — | — |
薛涛 | 独立董事 | 男 | 1973年 | 2018.1-2011.1 | — | — | — |
宋晓 | 独立董事 | 男 | 1967年 | 2018.1-2011.1 | |||
邹世文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62年 | 2018.1-2011.1 | — | — | — |
关建平 | 股东代表监事 | 男 | 1962年 | 2018.1-2011.1 | — | — | — |
孟姜男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1983年 | 2018.1-2011.1 | — | — | — |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姓名 | 离任前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起止日期 | 年初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无 | — | — | — | ||||
— | — | — |
二、报告期内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
第九节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30日 | 单位:元 | ||||
资产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046.15 | 58.22 | 11,369.85 | 927.44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6,767,250.00 | 17,017,250.00 | ||||
预付款项 | 728,069.13 | 1,202,909.03 | ||||
其他应收款 | 6,701,863.02 | 19,565,182.20 | 6,532,079.57 | 18,273,699.63 | ||
存货 | 13,227.00 | 0013,227.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29,114.56 | 229,726.02 | 629,114.56 | 229,726.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863,569.86 | 19,794,966.44 | 25,405,950.01 | 18,504,353.09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874,828.80 | - | 21,874,828.8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33,035,930.94 | 34,035,674.70 | ||||
工程物资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64,912.01 | 992,096.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900,842.95 | 21,874,828.80 | 35,027,771.16 | 21,874,828.80 | ||
资产总计 | 58,764,412.81 | 41,669,795.24 | 60,433,721.17 | 40,379,181.89 | ||
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春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晓荣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荣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
资产负债表(续)
资产负债表(续) |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2018年06月30日单位:元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08,548.98 | 2,444,254.10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69,476.07 | 1,089,582.72 | 2,318,178.21 | 963,150.26 |
应交税费 | 168,415.53 | 97,807.75 | 119,173.23 | 117,422.70 |
其他应付款 | 42,709,524.65 | 46,799,689.22 | 37,943,707.43 | 42,575,849.72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455,965.23 | 47,987,079.69 | 42,825,312.97 | 43,656,422.6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股 | ||||
长期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45,455,965.23 | 47,987,079.69 | 42,825,312.97 | 43,656,422.6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7,560,000.00 | 367,560,000.00 | 367,560,000.00 | 367,5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3,880,911.29 | 313,880,911.29 | 313,880,911.29 | 313,880,911.2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盈余公积 | 15,252,267.18 | 15,252,267.18 | 15,252,267.18 | 15,252,267.18 |
未分配利润 | -683,384,730.89 | -703,010,462.92 | -679,084,770.27 | -699,970,419.2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308,447.58 | -6,317,284.45 | 17,608,408.20 | -3,277,240.79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58,764,412.81 | 41,669,795.24 | 60,433,721.17 | 40,379,181.89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
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春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晓荣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荣
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春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晓荣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荣 | |||||
利润表 | |||||
编制单位: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单位:元 | |||||
项目 | 2018年1-6月金额 | 2017年1-6月金额 |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
一、营业收入 | 427,350.43 | 8,076,855.40 | |||
减:营业成本 | 218,190.72 | 2,625,929.84 | |||
税金及附加 | 14,120.02 | ||||
销售费用 | 232,202.79 | 125,628.29 | 465,715.74 | 27,354.80 | |
管理费用 | 2,396,847.67 | 1,193,008.85 | 3,047,853.40 | 990,692.5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875,500.45 | 1,717,637.10 | 393,412.56 | 390,454.8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75,500.45 | 1,717,637.10 | 393,412.56 | 390,454.85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173,473.28 | 145,536.48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95,391.20 | -3,036,274.24 | 1,356,350.56 | -1,554,038.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69.42 | 3,769.42 | 1,187.90 | 287.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299,960.62 | -3,040,043.66 | 1,355,162.66 | -1,554,326.54 | |
减:所得税费用 | 442,786.78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99,960.62 | -3,040,043.66 | 912,375.88 | -1,554,326.5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2,375.88 | -1,554,326.54 | |||
(一)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
六、综合收益总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299,960.62 | -3,040,043.66 | 912,375.88 | -1,554,326.5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 | -0.01 | 0.0054 | -0.004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 | -0.01 | 0.0054 | -0.0042 |
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春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晓荣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荣
现金流量表 |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6月单位:元 | |||||
项目 | 2018年1-6月金额 | 2017年1-6月金额 |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合并数 | 母公司数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59,608.90 | 161,50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9,700.63 | 573,097.86 | 4,317,123.65 | 1,744,221.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9,309.53 | 573,097.86 | 4,478,623.65 | 1,744,221.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 | 2,492,085.3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07,936.42 | 623,445.57 | 976,837.56 | 371,167.5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037.98 | 62,911.21 | 3,422,651.68 | 37,510.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78,658.83 | 4,566,243.21 | 1,571,493.85 | 1,438,347.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49,633.23 | 5,252,599.99 | 8,463,068.39 | 1,847,025.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0,323.70 | -4,679,502.13 | -3,984,444.74 | -102,803.6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243,000.00 | 4,703,000.00 | 8,950,000.00 | 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43,000.00 | 4,703,000.00 | 8,950,000.00 | 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367.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0,000.00 | 24,367.09 | 5,000,000.00 | 5,000,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3,000.00 | 4,678,632.91 | 3,95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76.30 | -869.22 | -34,444.74 | -102,803.6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046.15 | 58.22 | 143,025.62 | 903.49 |
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春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晓荣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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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系1992年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1992)
号、辽体改发(1992)97号文件批准,在原鞍山红旗拖拉机制造厂的基础上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6,500万元,其中:国家股6,688.60万元,定向募集法人股6,511.40万元,内部职工股3,300万元。
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3)133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3年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
元),发行后股本为21,5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21,500万元。
经199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不足部分以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4,300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25,800万元。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于2002年
月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因本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鞍山中院”)申请对本公司实施重整。2015年3月3日,鞍山中院作出(2015)鞍民三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对本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法指定辽宁卫尊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15年5月29日,管理人收到鞍山中院送达的(2015)鞍民三破字第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鞍山中院于2015年9月10日下达(2015)鞍民三破字第1-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并更名为“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300118899736C,注册地为辽宁省鞍山市,总部地址在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红旗路
号,公司法人代表:张春城。
截止2018年6月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6,756.00万元。
本公司业务性质为制造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经营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设备的进口业务;生产、研发、销售:土壤调理剂、复混肥料、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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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无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菌剂、水溶性肥料、改良剂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化肥贸易;污水处理技术、污泥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农业技术、农机具、农副产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技术、农作物及林木种植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研究、工艺技术服务、销售;土壤治理、土壤改良工程;土壤质量监测服务;农业、林业病虫害治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机电设备的销售及安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代理公路、铁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3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报告期本公司产品销售不畅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0%,净利润同比转为亏损,给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增加了不确定性,为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公司计划2018年度购买经营性资产(实施方案及进度见附注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同时对现有闲置资产进行出租,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款等措施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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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月
日至
月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
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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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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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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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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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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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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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
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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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
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
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
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
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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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
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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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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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
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
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定;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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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一)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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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 | 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三)持有待售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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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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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法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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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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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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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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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
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
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0-50 | 3 | 3.23-1.94 |
机器设备 | 16-25 | 3 | 3.88-6.06 |
电子设备 | 8-20 | 3 | 12.13-4.85 |
运输设备 | 5-12 | 3 | 19.4-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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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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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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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九)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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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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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房屋装修 | 5 |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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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二)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三)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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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为:产品销售通常在商品发运时即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并取得物流公司运单回执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四)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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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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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六)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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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
(十六)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七)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十八)套期会计
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1.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
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面临最终将
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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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有效。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认定其高度有效:(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项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
2.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基本要求
1)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
为非衍生工具的,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
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按此规定处理。
(2)被套期项目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1)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本公司对被套期项
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待终止确认时转销;
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负债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待终止确认时转销。
2)被套期项目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
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对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的相关项目,也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相关的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的期间内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不切实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此调整金额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摊销完毕;对于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于相关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前摊销完毕。
3)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人当期损益。
4)在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中,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
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已确认为资产或负债),调整履行该确定承诺所取得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3)终止运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套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运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
1)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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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项套期工具替换时,展期或替换是本公司正式书面文件所载
明的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
3)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4)本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3.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基本要求
1)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
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2)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
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
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的后续处理
1)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
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本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本公司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
金融负债的,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本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本公司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不属于以上1)或2)所指情况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
失,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终止运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1)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时,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2)当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保值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时,在套期有效期
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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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处理。
3)当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时,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
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当本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时,对于预期交易套期,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
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预计不会发生。预期交易实际发生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本公司应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
月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2017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0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会计估计变更:无
五、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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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营改增试点地区适用应税劳务收入) | 17%、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9% |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25.00%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00% |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根据财税[200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为科学调整农业施肥结构,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
)根据藏政发[2014]
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第四条: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我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采矿业及矿业权交易行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另行研究。(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为40%,故企业的实际税负为9%)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注释1.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177.46 | 9,923.72 |
银行存款 | 868.69 | 1,446.13 |
合计 | 24,046.15 | 11,369.85 |
截至2018年6月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注释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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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175,000.00 | 100.00 | 3,407,750.00 | 16.89 | 16,767,250.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20,175,000.00 | 100.00 | 3,407,750.00 | 16.89 | 16,767,250.00 |
续:
种类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425,000.00 | 100.00 | 3,407,750.00 | 16.68. | 17,017,250.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20,425,000.00 | 100.00 | 3,407,750.00 | 16.68. | 17,017,250.00 |
应收账款分类的说明: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无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15,000.00 | 225,750.00 | 5.00 |
1-2年 | 15,660,000.00 | 3,182,000.00 | 20.00 |
合计 | 20,175,000.00 | 3,407,750.00 |
续:
账龄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15,000.00 | 225,750.00 | 5.00 |
1-2年 | 15,910,000.00 | 3,182,00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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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账龄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计 | 20,425,000.00 | 3,407,750.00 |
(4)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无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辽宁农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4,800,000.00 | 73.68 | 3,010,000.00 |
广西华夏大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4,515,000.00 | 22.11 | 225,750.00 |
广东牧木之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860,000.00 | 4.21 | 172,000.00 |
合计 | 20,175,000.00 | 100.00 | 3,407,750.00 |
6.转移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无
注释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61,069.13 | 77.06 | 1,035,909.03 | 86.12 |
1至2年 | 167,000.00 | 22.94 | 167,000.00 | 13.88 |
合计 | 728,069.13 | 100.00 | 1,202,909.03 | 100.00 |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七台河市隆兴源农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 428,202.20 | 58.81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167,000.00 | 22.94 | 1至2年 | 未到结算期 | |
崔晓峰 | 92,860.10 | 12.75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潍坊供电公司 | 30,384.43 | 4.17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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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万祥腐植酸厂 | 9,622.40 | 1.32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728,069.13 | 100.00 |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种类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030,113.72 | 100.00 | 1,328,250.70 | 16.54 | 6,701,863.02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8,030,113.72 | 100.00 | 1,328,250.70 | 16.54 | 6,701,863.02 |
续:
种类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860,330.27 | 100.00 | 1,328,250.70 | 16.90 | 6,532,079.57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7,860,330.27 | 100.00 | 1,328,250.70 | 16.90 | 6,532,079.57 |
其他应收款分类的说明: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无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95,219.12 | 81,271.78 | 5.00 |
1-2年 | 6,234,894.60 | 1,246,978.92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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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30,113.72 | 1,328,250.70 |
续:
账龄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25,435.67 | 81,271.78 | 5.00 |
1-2年 | 6,234,894.60 | 1,246,978.92 | 20.00 |
合计 | 7,860,330.27 | 1,328,250.70 |
(4)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无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用金 | 594,990.96 | 579,678.68 |
保证金及押金 | 195,302.99 | 133,806.99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800,000.00 | 800,000.00 |
代付其他单位款项 | 1,039,819.77 | 946,844.60 |
资金拆借 | 5,400,000.00 | 5,400,000.00 |
合计 | 8,030,113.72 | 7,860,330.27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大庆市萨尔图区树军物资经销处 | 资金拆借 | 200,000.00 | 1年以内 | 2.54 | 10,000.00 |
5,200,000.00 | 1-2年 | 66.15 | 1,040,000.00 | ||
北京蓝瑞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代付其他单位款项 | 876,844.60 | 1-2年 | 11.16 | 175,368.92 |
北京京报物业管理中心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800,000.00 | 1年以内 | 10.18 | 40,000.00 |
刘宝军 | 备用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2.54 | 10,000.00 |
熊武士 | 备用金 | 156,390.94 | 1年以内 | 1.99 | 7,819.55 |
财务报表附注第
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合计 | 7,433,235.54 | 94.56 | 1,283,188.47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无
注释5.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04,197.29 | 490,970.29 | 13,227.00 | 504,197.29 | 490,970.29 | 13,227.00 |
库存商品 | 5,436,721.76 | 5,436,721.76 | 5,436,721.76 | 5,436,721.76 | ||
合计 | 5,940,919.05 | 5,927,692.05 | 13,227.00 | 5,940,919.05 | 5,927,692.05 | 13,227.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90,970.29 | 490,970.29 | |||||
库存商品 | 5,436,721.76 | 5,436,721.76 | |||||
合计 | 5,927,692.05 | 5,927,692.05 |
存货跌价准备说明:公司库存商品有机肥以及原材料腐殖酸及氢氧化钾已过质保期,故全额计提减值。
注释6.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租 | 46,999.97 | 46,999.97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482,134.67 | 482,134.67 |
预缴所得税 | 99,979.92 | 99,979.92 |
合计 | 629,114.56 | 629,114.56 |
1.固定资产情况
财务报表附注第
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8,367.00 | 35,901,159.23 | 156,786.32 | 74,258.07 | 36,200,570.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购置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8,367.00 | 35,901,159.23 | 156,786.32 | 74,258.07 | 36,200,570.6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565.22 | 2,108,867.08 | 32,304.84 | 12,158.78 | 2,164,895.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10.53 | 972,277.56 | 18,312.28 | 6,943.39 | 999,743.76 |
计提 | 2,210.53 | 972,277.56 | 18,312.28 | 6,943.39 | 999,743.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3,775.75 | 3,081,144.64 | 50,617.12 | 19,102.17 | 3,164,639.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591.25 | 32,820,014.59 | 106,169.20 | 55,155.90 | 33,035,930.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6,801.78 | 33,792,292.15 | 124,481.48 | 62,099.29 | 34,035,674.70 |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 | 处置 | |||
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27,001.22 | 127,001.22 | ||
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1,096,065.50 | 1,096,065.50 | ||
合计 | 1,223,066.72 | 1,223,066.72 |
注1:本公司于2016年10月收购了大庆华夏大地100%的股权,收购对价计人民币0.00元与本公司享有的大庆华夏大地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计人民币-127,001.22元的差额计人民币127,001.22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商誉”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第
页
注
:本公司于2016年
月收购了潍坊华夏大地100%的股权,收购对价计人民币
0.00
元与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人民币-1,096,065.50元的差额计人民币1,096,065.50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商誉”列示。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27,001.22 | 127,001.22 | ||
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1,096,065.50 | 1,096,065.50 | ||
合计 | 1,223,066.72 | 1,223,066.72 |
本公司对该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注释9.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改造工程 | 992096.46 | 127184.45 | 864,912.01 | ||
合计 | 992,096.46 | 127184.45 | 864,912.01 |
1.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合计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10,663,692.75 | 10,663,692.75 |
可抵扣亏损 | 16,422,507.26 | 16,422,507.26 |
合计 | 27,086,200.01 | 27,086,200.0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17 |
财务报表附注第
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18 | |||
2019 | |||
2020 | |||
2021 | 3,760,442.32 | 3,760,442.32 | |
2022 | 12,662,064.94 | 12,662,064.94 | |
合计 | 16,422,507.26 | 16,422,507.2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232,739.53 | 232,739.53 |
应付运输费用 | -980,569.12 | 555,136.00 |
应付工程款 | 1,282,466.15 | 1,282,466.15 |
应付其他 | 373,912.42 | 373,912.42 |
合计 | 908,548.98 | 2,444,254.10 |
1、预收账款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
合计 |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无
注释1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2,148,407.71 | 900,580.38 | 1,607,936.42 | 1,441,051.67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9,770.50 | 58,653.90 | 0.00 | 228,424.40 |
合计 | 2,318,178.21 | 959,234.28 | 1,607,936.42 | 1,669,476.0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01,941.48 | 557,360.02 | 1,599,491.30 | 459,810.2 |
社会保险费 | 99,388.89 | 24,381.3 | 0.0 | 123,770.19 |
财务报表附注第
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 87,779.60 | 21,867.30 | 109,646.90 | |
工伤保险费 | 6,522.89 | 1,141.50 | 7,664.39 | |
生育保险费 | 5,086.40 | 1,372.50 | 6,458.90 | |
住房公积金 | 95,998.02 | 45,720.00 | 2445.12 | 139,272.90 |
劳务费 | 451,079.32 | 273,119.06 | 6,000.00 | 718,198.38 |
合计 | 2,148,407.71 | 900,580.38 | 1,607,936.42 | 1,441,051.6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160,488.51 | 55,612.20 | 216,100.71 | |
失业保险费 | 9,281.99 | 3,041.70 | 12,323.69 | |
合计 | 169,770.50 | 58,653.90 | 0.00 | 228,424.40 |
税费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
个人所得税 | 168,409.47 | 119,167.17 |
教育费附加 | 3.64 | 3.6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2 | 2.42 |
印花税 | ||
合计 | 168,415.53 | 119,173.2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应付利息 | 7,496,547.75 | 5,623,233.73 |
合计 | 7,496,547.75 | 5,623,233.73 |
说明:本期应付利息较上期有所增加,原因为:本期母公司计提宋文雷利息1,716,919.52元,其他借款计提利息156,394.50元。
注释16.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报销款 | 771,830.66 | 659,627.46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983,000.00 | 1,983,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第
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款 | 349,300.00 |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32,251,120.00 | 27,548,120.00 |
应付中介服务费 | 400,000.00 | 1,172,000.00 |
应付诉讼律师费 | 350,547.00 | 850,547.00 |
其他 | 107,179.24 | 107,179.24 |
合计 | 35,212,976.90 | 32,320,473.7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7,560,000.00 | 367,560,000.00 |
说明:
2017年
月
日,公司收到《退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动确认书》,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转增11股,共转增109,56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总股本为367,5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43,627,360股,已确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91,530,367股,未托管股份数量为32,402,273股。
注释18.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59,850,197.65 | 59,850,197.65 | ||
其他资本公积 | 254,030,713.64 | 254,030,713.64 | ||
合计 | 313,880,911.29 | 313,880,911.2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252,267.18 | 15,252,267.18 | ||
合计 | 15,252,267.18 | 15,252,267.18 |
项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79,084,770.27 |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79,084,770.27 |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99,960.62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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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为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对股东的其他分配 | ||
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83,384,730.89 |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93,071.62 | 2,638,039.82 | ||
其他业务 | 427,350.43 | 218,190.7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教育费附加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
印花税 | 14,140.00 | |
合计 | 14,14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0,000.00 | 128,813.00 |
运输费用 | 77,720.00 | 203,652.74 |
差旅费 | 81,717.13 | 138,210.23 |
业务招待费 | 8,722.86 | 37,014.40 |
办公费 | 36,833.80 | |
代理服务费 | 138,708.60 | |
其他 | 4,042.80 | 21,519.00 |
合计 | 232,202.79 | 704,751.7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报表附注第
页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折旧与摊销 | 890,648.40 | 1,818,253.35 |
职工薪酬 | 841,387.75 | 2,605,488.02 |
七项费用 | 115,406.94 | 435,170.69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9,500.00 | 2,528,255.74 |
租赁费 | 301,859.09 | 465,168.02 |
能源费 | 7,822.06 | 427,129.00 |
研发费用 | 0.00 | 455,174.23 |
其他 | 210,223.43 | 283,195.08 |
合计 | 2,396,847.67 | 9,017,834.13 |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873,312.47 | 5,480,740.58 |
减:利息收入 | -7.45 | 934.64 |
汇兑损益 | 0 | |
其他 | 2,195.43 | 4,236.22 |
合计 | 1,875,500.45 | 5,484,042.1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3,486,685.42 | |
存货跌价损失 | 5,927,692.05 | |
商誉减值损失 | 1,223,066.72 | |
合计 | 10,637,444.1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存货盘点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滞纳金 | 542.48 | ||
违约金或赔偿金 | 3,769.42 | 25,000.00 | 3,769.42 |
罚款 | 800.00 | 2,253.90 | 800.00 |
其他 |
财务报表附注第
页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合计 | 4,569.42 | 27,796.38 | 4,569.42 |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9,502.5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1,595.00 | |
合计 | 491,097.5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473,031.2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74,990.1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5,741.4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4,569.4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29,248.69 |
所得税费用 |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外部单位往来款及个人备用金 | 759,693.18 | 546,487.69 |
利息收入 | 7.45 | 958.50 |
押金保证金 | ||
合计 | 759,700.63 | 547,446.1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3,219,103.87 | 1,162,270.38 |
其他单位往来及备用金 | 1,559,554.96 | 3,059,436.13 |
押金保证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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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4,782,721.99 | 4,221,706.5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外部单位借款 | 3,800,000.00 | |
合并增加 | ||
合计 | 3,800,000.00 |
注释3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046.15 | 11,369.85 |
其中:库存现金 | 23,177.46 | 9,923.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68.69 | 1,446.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046.15 | 11,369.8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无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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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大庆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经济开发区育新北路1号(巨力管桩)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 | |
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潍坊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河崖头村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 |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拉萨 | 北京市朝阳区天郎园C座3层03商业(丰收孵化器1009号)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4-50室 | 股权投资 | 27,050.00 | 70.91 | 70.91 |
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4年
月
日注册成立,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31345023XE。
本公司为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期限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合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号4-50室公司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张春城 | 董事长 |
张琦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张国华 | 董事 |
周晓荣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薛涛 | 独立董事 |
宋晓 | 独立董事 |
邹世文 | 监事会主席 |
关建平 | 股东代表监事 |
财务报表附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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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孟姜男 | 职工代表监事 |
(1)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关联方 | 拆入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35,000.00 | 2017/11/21 | 2018/2/20 | |
合计 | 3,035,00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石河子弘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35,000.00 | 3,000,000.00 | |
张琦 | 23,106.00 | 23,106.00 |
(一)重大承诺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宋文雷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年7月10日,因借款纠纷一案,原告宋文雷将本公司列为第一被告人诉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8年4月24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各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沪0107民初344号]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于股转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司在本次诉讼中采取各项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经过各方协商并由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公司应偿还宋文雷借款本金利息及各项损失合计16,666,538.17元。公司与保证人将采取各种极积措施偿还原告借款,尽量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的影响。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公司尚未偿还此款项。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18年
月
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
财务报表附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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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及说明事项
1.重要的并购或重组计划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通过收购刘志刚持有的铁岭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艺兴”)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鑫艺兴100%股权,鑫艺兴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刘志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概况如下: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铁岭市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铁岭市银州区红旗街28委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铁岭市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设立于2003年4月8日,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红旗街28委,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铁银危化经字【2017】000006号)。公司股东为刘志刚持股100%。2017年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05,063.81元、负债总额372,369.98元、净资产1,032,693.83元、营业收入865,711.38元、净利润32,693.83元。
交易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情况:铁岭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时辽北地区规模较大的天然气分销企业,具有较强的天然气经销渠道拓展和管理能力。业务遍布辽宁、山东、京津冀、河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市,与中化国际、中海国际、大通燃气、盛通能源等多家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定价依据:根据鑫艺兴2017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净资产为1,032,693.83元。按照股权比例,100%股权所占有的股东权益为1,032,693.83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鑫艺兴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0,000.00万元。
时间安排:协议计划签署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过户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支付方式: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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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限:股权转让完成后3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2018年8月,甲、乙双方就铁岭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委托辽宁中实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辽中会审【2018】187号审计报告。根据鑫艺兴2018年6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净资产为102,091.73元。按照股权比例,100%股权所占有的股东权益为102,091.73元。为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2018年8月23日作出上述《转让转议》的《补充协议》对相关事项及交易金额作出调整与补充确认:1、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鉴于、3”项之约定调整为“3.目标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202747137849M,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实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目前主要从事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及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
2、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2.1”款之约定调整为“甲、乙双方同意,基于乙方向甲方披露的目标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即本协议附件之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债务清单以及补充协议所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所反映之财务状况),甲方以人民币11万元的价格按本协议约定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3、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2.3”款之约定调整为“甲、乙双方同意,在第2.2款所述标的股权之交割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第2.1款所述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转让价款11万元人民币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4.2、(7)”项之约定调整为“乙方保证,目标公司系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注册资本中的实缴出资10万元已实际足额缴纳,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承担义务与责任的行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已取得其设立及所从事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的事由;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其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5、双方同意,将《转让协议》中“11.1”款之约定调整为“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或作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原则上应为书面形式,并按事先向收件一方确认的传真号码或通讯/联系地址交付或递送给该方。”
6、双方同意并确认,本补充协议系对《转让协议》之有关约定的调整与补充,除按本补充协议上述第1至5条所述调整外,《转让协议》其他条款之约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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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鑫艺兴100%股权。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合并财务报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公司尚未支付上述交易的交易款及办理过户。2018年半年报中未合并铁岭市鑫艺兴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7,927,790.00 | 90.50 | 17,927,79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882,238.30 | 9.50 | 244,846.10 | 13.01 | 1,637,392.2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19,810,028.30 | 100.00 | 244,846.10 | 1.23 | 19,565,182.20 |
续:
种类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6,636,307.43 | 89.84 | 16,636,307.43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882,238.30 | 10.16 | 244,846.10 | 13.01 | 1,637,392.2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18,518,545.73 | 100.00 | 244,846.10 | 1.32 | 18,273,6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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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分类的说明: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1,356,650.00 | 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
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6,256,266.33 | 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 ||
合计 | 17,612,916.33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结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77,343.70 | 43,867.18 | 5.00 |
1-2年 | 1,004,894.60 | 200,978.92 | 20.00 |
合计 | 1,882,238.30 | 244,846.10 |
(3)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无(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无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用金 | 586.00 | 38,908.70 |
关联方往来款 | 17,612,916.33 | 16,636,307.43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946,844.60 | 555,153.90 |
代付其他单位款项 | 846,854.27 | 946,844.60 |
押金 | 157,981.00 | 96,485.00 |
合计 | 19,565,182.20 | 18,273,699.63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1,356,650.00 | 1-2年 | 58.05% | |
潍坊华夏大地生态技术 | 关联方往来款 | 264,608.90 | 1年以内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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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有限公司 | 5,991,657.43 | 1-2年 | 30.62% | ||
北京蓝瑞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代付其他单位款项 | 876,844.60 | 1-2年 | 4.48% | 175,368.92 |
武汉尚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372,000.00 | 1年以内 | 1.90% | 40,000.00 |
光彩蓝瑞(北京)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代付其他单位款项 | 70,000.00 | 1-2年 | 0.36% | 14,000.00 |
合计 | 18,931,760.93 | 96.76% | 229,368.92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无
注释2.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240,000.00 | 6,365,171.20 | 21,874,828.80 | 28,240,000.00 | 28,240,000.00 | |
合计 | 28,240,000.00 | 6,365,171.20 | 21,874,828.80 | 28,240,000.00 | 28,240,000.00 |
被投资单位 | 初始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大庆华夏大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8,240,000.00 | 28,240,000.00 | 28,240,000.00 | 6,365,171.20 | 6,365,171.20 | ||
小计 | 28,240,000.00 | 28,240,000.00 | 28,240,000.00 | 6,365,171.20 | 6,365,171.20 |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财务报表附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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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说明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69.4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769.42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1 | -0.01 |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不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指定网站(http://www.neeq.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辽宁华夏大地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