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 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坚朗海贝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700万元;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坚宜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向兴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庆英 郭彦林 黄小坤 张静璃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