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 904号”文件《关于核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截至2010年7月26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5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947,633.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366.36元,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0YCA1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2010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00,169,362.92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元、偿还银行借款204,000,000.00元,共计支出354,169,362.92元,扣除2011年3月21日公司用自有资金归还以募集资金用于天津海龙一期办公楼工程款的资金2,052,500.00元后,2010年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52,116,862.92元。
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253,856.71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32,241,217.35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子公司及超募投资项目33,012,639.36元;归还2011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837,356.9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6,967,350.34元,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42,870,006.65元, 归还2011年末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726,962.27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本公司本年度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331,258.23元;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超募资金项目2012年超支使用募集资金58,220.50元;归还2012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50,000,000.00元。
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718,020.06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5,259,779.94元;以自有资金归还超支使用募集资金83,000.00元;因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收回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11,894,800.00元。
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2,910,684.40元,均投入到了超募资金项目,其中:投资新疆阜康项目2,910,684.40元;投资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250,000,000.00元。
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833,759.92元,均投入到了超募资金项目,其中:投资湖北青龙项目57,457,936.49元;新疆阜康拆迁及扩建项目1,375,823.43 元。
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34,641.04元,其中:投入湖北青龙项目42,541,298.54元;投资新疆阜康拆迁及扩建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793,342.50 元。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9,800,000.00元置换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中投入的39,800,000.00元,该资金于2017年3月6日已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7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3,042,179.65元。(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1、本期以募集资金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
6,947,267.75元;
2、本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出266,000,000.00元,收回已到期理财产品196,000,000.00元,期末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80,000,000.00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利息收入、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以及理财产品收益2,924,397.60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2,902,180.95元,利息收入22,216.65;手续费支出为1,152.25元。
4、截止2018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81,573,460.79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1,063,542.98元,其他非募集资金专用活期存款509,917.81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8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专用户,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1年新增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石嘴山银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本公司本部在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同时本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为本公司在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理财专用户。
2016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为子公司湖北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省建设银行襄阳西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本公司、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注销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因项目实施完毕或终止注销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子公司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石嘴山银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注销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和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7年注销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子公司建设银行湖北襄阳西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为1,573,460.79元,其中:存储在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上的活期存款为1,063,542.98元,在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活期存款为509,917.81元,具体分布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户号码 | 存款方式 | 年末余额 | 备注 |
1 |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641301100018010117679 | 活期存款 | 103,827.48 | |
2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64100105 | 活期存款 | 506,520.77 | |
3 | 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 |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001625100052503498 | 活期存款 | 60,021.69 | 子公司账户 |
4 | 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 |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040140100001326 | 活期存款 | 393,173.04 | |
5 |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641301100018010003579 | 活期存款 | 509,917.81 | 注1 |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户号码 | 存款方式 | 年末余额 | 备注 |
合 计 | 1,573,460.79 |
注1: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账号:641301100018010003579)期末余额为12,613,636.31元,其中509,917.81元为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 6023号(产品代码SAP623)的投资收益,未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已在2018年7月17日转入募集资金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账户64130110001801011767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本报告期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947,267.75元,其中:
(1)本期募集资金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6,947,267.75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9,989,447.39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本公司于 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2月13日召开
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议,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额度为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本公司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由25,000万元增加至43,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2,500万元、超募资金30,500万元)。
2015 年 3 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
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2016 年 3 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2016 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2,000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根据以上决议,本公司2014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认购理财产品470,000,000.00元,赎回50,000,000.00元;2015年度认购理财产品506,000,000.00元,赎回720,000,000.00元;2016年度认购理财产品450,000,000.00元,赎回486,000,000.00元,2017年度认购理财产品640,000,000.00元,赎回700,000,000.00元,2018年1-6月认购理财产品266,000,000元,赎回196,000,000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80,000,000.00元。
1、本报告期认购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发行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起止日期 | 获得收益(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69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编码:C182Q0192)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7,000.00 | 2018.1.12-2018.5.2 | 970,410.96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金喜鹊.创赢”1881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4,000.00 | 2018.2.7-2018.5.10 | 428,493.15 |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 |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 保证收益型 | 600.00 | 2018.2.24-2018.3.28 | 16,043.84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 6032号(产品代码SAX632) | 本金保障型 | 4,000.00 | 2018.3.14-2018.7.12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976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编码:C184T0176)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7,000.00 | 2018.5.11-2018.8.27 |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金喜鹊·创赢”1884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JXQ18846)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4,000.00 | 2018.5.16-2018.8.16 | |
合计 | 26,600.00 | 1,414,947.95 |
2、本报告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及其收益情况如下:
发行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理财本金(万元) | 起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元)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182天期第54号(SV3229) | 本金保障型 | 4,000.00 | 2017.8.20-2018.1.31 | 4.90% | 977,315.19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 6023号(产品代码SAP623) | 本金保障型 | 4,000.00 | 2017.12.8-2018.3.12 | 4.95% | 509,917.81 |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 |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 保证收益型 | 600.00 | 2018.2.24-2018.3.28 | 根据存续期限对应相应年化收益率 | 16,043.8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69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编码:C182Q0192)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7,000.00 | 2018.1.12-2018.5.2 | 4.6%-5.0% | 970,410.96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金喜鹊.创赢”1881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4,000.00 | 2018.2.7-2018.5.10 | 4.25% | 428,493.15 |
合计 | 19,600.00 | 2,902,180.95 |
3、本报告期末尚未赎回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金喜鹊.创赢”1791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3,000.00 | 2017.12.21-2018.7.12 | 4.80%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 6032号(产品代码SAX632) | 本金保障型 | 4,000.00 | 2018.3.14-2018.7.12 | 4.9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 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976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编码:C184T0176)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7,000.00 | 2018.5.11-2018.8.27 | 4.5%-4.9%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金喜鹊·创赢”1884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JXQ18846)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4,000.00 | 2018.5.16-2018.8.16 | 3.80% |
合计 | 18,000.00 |
4、理财产品收益本期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2,924,397.60元,其中:理财
产品的收益为2,902,180.95元(到期赎回2017年年末持有的理财产品的收益1,487,233元、本期理财产品的收益1,414,947.95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为22,216.65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本期无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1. 201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取消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PCP项目设备购置、车间建造费等共约1,816万元,调整为购置PCCP生产车间用地100亩,总价2,600万元,不足部分784万元,以超募资金补充。公司2011年6月14日披露了2011-026号公告。变更后的项目因具体土地位置未确定故募集资金一直未使用,经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未实施的部分终止实施,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16.00万元转为超募资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2. 2012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年2月1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年1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1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该项目终止后,原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7,093.63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该笔募集资金。
3. 2012年7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2年8月31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将本公司第二次增资的增资方式由超募资金变更为自有货币资金,增资额仍然为490.20万元。变更后的490.20万元
的超募资金的使用另行确定。
4. 2013年7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4年1月6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决议终止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477.21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公司将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5.根据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9月12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7,718.69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未来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6. 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建设用地和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入超募资金10,700万元,其中1,700万元用于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340亩建设用地,9,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项目终止后,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10,700万元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该笔超募资金。
7. 2017年2月28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超募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980万元置换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中投入的3,980万元超募资金。2017年3月6 日,本公司将自有资金 3,980 万元转入了募集资金账户,完成了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北京望京 SOHO 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中所投入募集资金的工作。
8.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87,500.0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4.7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3,275.7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998.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8.0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一、承诺投资项目 | ||||||||||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 | 是 | 2,045.41 | 568.20 | - | 568.20 | 100.00% | 2014年1月6日 | 不适用 | 是 | |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 | 否 | 4,980.00 | 5,194.75 | - | 5,194.75 | 100.00% | 2009年9月30日 | 0.00 | 否 | 否 |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 是 | 7,860.00 | 6,044.00 | - | 6,044.00 | 100.00% | 2011年9月30日 | 290.76 | 否 | 否 |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 | 是 | 9,010.92 | 1,917.29 | - | 1,917.29 | 100.00% | 2012年2月10日 | 不适用 | 否 | |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420.10 | 1,420.10 | - | - | 0.00%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一期建设项目 | 是 | - | - | 0.00% | 201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是 | |||
小计 | —— | 25,316.43 | 15,144.34 | 13,724.24 | 90.62% | —— | 290.76 | —— | —— | |
二、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归还贷款 | 否 | 20,400.00 | 20,400.00 | 20,400.00 | 100.00% |
增加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 是 | 1,000.00 | 509.80 | 509.80 | 100.00% | 2012年12月30日 | -45.57 | 否 | 否 | |
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 否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2011年5月30日 | 注销 | 不适用 | 是 | |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 | 是 | 13,051.41 | 5,332.72 | 694.73 | 4,364.99 | 81.85% | 2014年7月31日 | -215.25 | 不适用 | 是 |
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 | 是 | 1,700.00 | 2015年11月27日 | 不适用 | 是 | |||||
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 是 | 9,000.00 | 2015年11月27日 | 不适用 | 是 | |||||
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 | 否 | 3,980.00 | 0 | 100.00% | 2015年1月15日 | 不适用 | 否 | |||
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100.00% | 2015年10月31日 | -561.86 | 不适用 | 否 | |
湖北青龙管业公司建设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9,999.92 | 99.99% | 2017年6月30日 | -191.53 | 不适用 | 否 | |
小计 | - | 86,131.41 | 63,242.52 | 694.73 | 62,274. 71 | 98.47% | --1014.21 | |||
合计 | 111,447.84 | 78,386.86 | 694.73 | 75,998.95 | 96.95% | -723.4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天津海龙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已实施完成,二期项目未实施部分购置 PCCP 生产车间用地于 2014年终止; 本告期内项目产生净利润290.76万元;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因公司从长远考虑,为方便吸引人才等其他资源以及享受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优惠政策,拟将建设地点移至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而银川政府已实施了新的建设规划,实施地点尚未确定,故尚未实施。 3、鉴于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实施完毕, 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将其清算注销。2016年6月27日,办理完毕税务、银行、工商注销手续,其相关资产债务已并入公司报表。 4、本公司持有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9%,本报告期包头建龙亏损239.85万元,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5.57万元。 5、新疆阜康项目一期已于 2014 年 7 月建成。本报告期由于订单不足,固定资产折旧及管理费用正常产生导致本报告期亏损215.25 万元。 6、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设立,于 2015 年 10 月份实施完成。本报告期内,青龙小额贷款公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项目亏损561.86万元。 7、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 |
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2016年8月4日公司注销完毕。 8、2016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以超募资金 1 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湖北青龙管业公司实施该项目建设。本报告期该项目亏损191.53万元。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PCCP-L、 PCCP-E)扩建项目对原有设备进行了部分改造支出 1,917.29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7,093.63 万元(含流动资金 1,009.20 万元)转投到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 2015 年因项目建设土地长期未能落实,经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决定终止实施。 2、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因市场情况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2013 年 7 月决定终止实施,项目剩余的1,477.21 万元资金变为超募资金管理。 3、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和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2013 年 1 月支付土地款 1,189.48 万元,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4 年因银川市政府规划调整,收回土地,退回土地款1,189.48 万元, 2015 年因项目建设用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 4.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于 2011 年 5 月完成投产,鉴于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实施完毕, 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将其清算注销。2016年6月27日,办理完毕税务、银行、工商注销手续,其相关资产债务已并入公司报表。 5.新疆阜康项目一期建设部分工程于 2014 年 7 月完成,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阜康二期工程投资项目。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对包头建龙的增资已全部完成。 2、北京市区购置办公房产已全部实施,购置房产已于2014年1月交付。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2017 年2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980 万元置换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中投入的 3,980万元超募资金。2017年3月6日,公司将自有资金 3980 万元转入了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完成了置换。 3、投资设立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项目已于 2015 年 10 月份实施完成。 4、湖北青龙管业项目已于2016年1月22日开始实施,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变更情况 | 1、201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地点的调整:公司对阜康青龙增资完成后,实施地点由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变更为阜康青龙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康产业园购置 300 亩土地并迁扩建。 2、2012 年 1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 “预应力钢筒 |
混凝土管( PCCP-L、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 1,009.20 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 2011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全资设立方式改为合资设立方式,涉及项目运用超募资金相应减少 250 万元,其余建设内容与原计划一致。201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方式的调整:原出资方式为由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疆昌吉青龙管道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现变更为 由公司单方面向控股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青龙”) 增资的方式对项目予以实施。 2、2012年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年2月1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PCCP-L、 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 万元(含流动资金 1,009.20 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3、 2012 年 7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包头建龙第二次增资的增资方式由超募资金变更为自有货币资金,增资额仍然为 490.20 万元。变更后的 490.20 万元的超募资金的使用另行确定。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8,505.56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PE复合管技改项目”预投入568.16万元、“天津海龙一期建设项目”预投入5,448.97万元(计划投资4,980.00万元)、“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预投入1,075.25万元、“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预投入1,882.1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9月份置换完毕。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出具的XYZH/2010YCA102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专项审核。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 201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2011 年 9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2012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2012 年 9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2012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6 月 7 日归还 3,000 万元、 2013 年 6 月 13日归还 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3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 6 个月。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经公司 2014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不超过 4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2014 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认购理财产品金额47,000万元,收回理财产品本金金额 5,000万元; 2、201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 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2015 年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认购理财产品50,600万元,收回理财产品本金金额72,000万元(含以前年度到期收回); 3、2016 年 3 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2016 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
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2016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5,000万元,收回理财产品本金金额48,600万元(含以前年度到期收回)。 4、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本报告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4,000万元,收回理财产品本金金额70,000万元(含以前年度到期收回)。本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1,000万元。 5、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6、剩余募集资金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万元,扣除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2,694.76万元后,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4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 |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PCP项目 | 1,816.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 |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一期建设项目 | 7,093.6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 |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 | 1,477.2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 |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 7,718.6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 | 增加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 490.2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 | 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土地 | 1,7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 | 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 9,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 | 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 | 3,98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3,275.73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201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取消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 PCP 项目设备购置、车间建造费等共约 1,816 万元,调整为购置 PCCP 生产车间用地 100 亩,总价 2,600 万元,不足部分 784 万元,以超募资金补充。 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后的项目终止实施,拟投入募集资金 1,816 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寻找新的投资项目使用。 |
2、2012年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年2月1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PCCP-L、 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 万元(含流动资金 1,009.20 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3、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4 年 1 月 6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因市场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决定终止项目实施,项目剩余的 1,477.21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4、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7,718.69 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未来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5、2012 年 7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将本公司第二次增资的增资方式由超募资金变更为自有货币资金,增资额仍然为 490.20 万元。变更后的 490.20 万元的超募资金的使用另行确定。 6、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建设用地和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入超募资金10,700万元,其中1,700万元用于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340亩建设用地,9,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项目终止后,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10,700万元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该笔超募资金。 7、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超募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980 万元置换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中投入的 3,980万元超募资金。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将自有资金 3980 万元转入了募集资金账户,完成了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北京望京 SOHO 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中所投入募集资金的工作。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