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郝朝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