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在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维海先生召集并主持。5.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议案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认为: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
议案3:《关于2018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议案4:《关于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本投资属于风险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青龙管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