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一)投资目的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购买期限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资金来源。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一)国债逆回购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