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本人独立判断,对公司原总经理张彤女士辞职及聘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张彤女士因配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新的工作安排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张彤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旧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对公司未来发展无不利影响;
2、公司拟聘任公司董事长王东辉先生为总经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光明
张 然
李 全
王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