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现拟使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964.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2元,共计募集资金5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00万元(其中不含税发行费用1,509.43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0.57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60.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6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年产200万套人机工程健康办公椅生产线项目 | 29,964.15 | 27,000.00 | 安发经备〔2016〕239号 |
年产40万套人机工程休闲沙发生产线项目 | 27,409.73 | 23,000.00 | 安发经备〔2016〕238号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6,245.18 | 5,000.00 | 安发经备〔2016〕236号 |
营销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5,945.96 | 5,000.00 | 安发经备〔2016〕240号 |
合 计 | 69,565.02 | 60,000.00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截至2018年4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964.67万元,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717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年产200万套人机工程健康办公椅生产线项目 | 29,964.15 | 5,667.56 | 18.91 |
年产40万套人机工程休闲沙发生产线项目 | 27,409.73 | 500.65 | 1.83 |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6,245.18 | 1,796.46 | 28.77 |
营销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5,945.96 | ||
合 计 | 69,565.02 | 7,964.67 | 11.45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的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964.6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艺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永艺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国信证券对永艺股份使用7,964.6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监管要求。
2、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964.6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止2018年4月13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7,964.6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8年8月25日出具了天健审[2018]7717号《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964.6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天健审[2018]7717号鉴证报告;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