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8-06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南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892号《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郭东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96,418,73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7.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635.2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364.7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会验字[2016]45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1、募集资金原定使用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原计划完成时间 |
1 | 集装箱 | 不超过48,000 | 2017年2月 |
2 |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 | 不超过7,000 | 2017年3月 |
3 |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 | 不超过15,000 | 2017年8月 |
合计 | 64,364.73 | / |
2、募集资金前次调整及延期的基本情况(1)第一次调整的基本情况201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并向安通物流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并向安通物流增资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调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投资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数量(台) | 投资规模 (万元) | 数量(台) | 投资规模 (万元) | ||
1 | 集装箱购置费 | -- | 不超过48,000 | -- | 不超过48,000 |
1.1 | 普通集装箱小柜 | 9,000 | 不超过15,300 | 3,050 | 不超过4,000 |
1.2 | 普通集装箱大柜 | 3,356 | 不超过9,700 | 1,000 | 不超过2,200 |
1.3 | 冷藏集装箱 | 1,000 | 不超过15,000 | 1,500 | 不超过22,500 |
1.4 | 20英尺散粮集装箱 | 3,600 | 不超过8,000 | ||
1.5 | 35吨超宽敞顶箱 | 1,500 | 不超过3,300 | ||
1.6 | 特殊尺寸罐箱 | 1,000 | 不超过9,600 | ||
1.7 | 40尺超高加高箱 | 1,000 | 不超过2,800 | ||
1.8 | 常规尺寸罐箱 | 400 | 不超过3,600 | ||
2 |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 | -- | 不超过7,000 | -- | 不超过7,000 |
3 |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 | -- | 不超过15,000 | -- | 不超过15,000 |
3.1 | 场站仓储设备 | -- | 不超过8,000 | -- | 不超过8,000 |
3.2 | 冷链仓储设备 | -- | 不超过7,000 | -- | 不超过7,000 |
合计 | -- | 不超过70,000 | -- | 不超过70,000 |
(2)第二次调整的基本情况2017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拟取消剩余40尺超高加高箱购置计划,拟取消剩余特殊尺寸罐箱与常规尺寸罐箱的购置计划,并拟增加购置冷藏集装箱。截至2017年7月31日,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尚有11,289.80万元(不含40英尺冷藏集装箱和特殊尺寸罐箱的合同尾款)额度未投入使用。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调整后,该部分额度购置集装箱及支付相关费用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投资项目 | 数量(台) | 投资规模(万元) |
1 | 40 英尺冷藏集装箱 | 750 | 不超过11,150.00 |
2 | 造箱检验费用、标贴费用等 | -- | 不超过139.80 |
合计 | 不超过11,289.80 |
(3)延期的基本情况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延期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是否延长实施期限 | 原计划完成时间 | 调整后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日期 |
1 | 集装箱 | 是 | 2017年2月 | 2017年11月30日前 |
2 |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 | 是 | 2017年3月 | 2018年6月30日前 |
3 |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 | 是 | 2017年8月 | 2018年8月31日前 |
(4)第三次调整的基本情况2017年12 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以及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调整前后的对比情况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实施主体 | 安通物流 | 东南冷链(安通物流全资子公司) |
实施地点 | 1、场站仓储设备: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 2、冷链仓储设备: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上海。 | 泉州 |
实施方式 | 1、分别于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等主要货流集散港口城市各建立一个10000平米的集装箱场站仓储设施,总面积约50,000平方米; 2、分海口、广州、泉州、青岛、营口五个港口城市及上海租建2,000-4,000平方米不等规模的加工配送型冷库,总面积及总容量分别达17,000平方米以及35,000吨。 | 项目拟于泉州市石湖港东南冷链的自有土地上建设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
调整后的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 5层的综合办公管理中心;1 栋5-8层的精品加工与配送中心;1栋高架全/半自动立体仓储库区;1栋恒温仓储包装、加工车间以及检验检疫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约11,000平方米的集装箱场站仓储设施;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为21,000万元,其中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不超过15,000万元,剩余部分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3、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是否完成 |
1 | 集装箱 | 不超过48,000 | 47,999.15 | 已完成 |
2 |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 | 不超过7,000 | 2,775.52 | 已完成(注1) |
3 | 东南冷链仓储物流 | 不超过15,000 | 9,968.46 | 尚处于建设中 |
项目 | ||||
合计 | 64,364.73 | 60,743.13 |
上述数据未经鉴证。
注1:截至2018年7月31日,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中商务物流及管理系统已提交公司使用,但公司出于审慎考虑暂未全部验收,因此仍有部分尾款尚未支付,但并不影响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的整体运行。
三、本次延长东南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一)东南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及期限1、东南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因前期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论证,导致设计周期较长,于2017年底最终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因建设工程前期报建手续,涉及审查专业部门较多,同时针对各参建单位的选取,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进行了严格的资格预审及招标评选工作,因此直到2018年6月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才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公司在确定各参建单位后,通过与各参建方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多次审核论证,于近期最终确定该项目实际开工后的建设总工期。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东南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预计主体工程从2019年一季度起陆续投入使用,全部工程在2019年7月底前完工。
(二)延长东南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虽然公司延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但该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不变。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期限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的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二)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长。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