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临2018-09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在公司股票撤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由“SST前锋”变更为“S蓝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临2018-09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