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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8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8-1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刘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369,965,694.452,670,359,546.202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58,558,935.72797,468,049.8232.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53,576,596.46795,804,079.053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48,487,394.03144,867,648.10140.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230.56927.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230.56927.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4%6.99%-0.2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0,147,440,936.4019,755,761,074.20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371,868,239.1915,171,448,756.687.9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774,803.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83,245.69
减:所得税影响额1,664,512.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1,197.38
合计4,982,339.2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9,46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6.02%381,088,3890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4.99%365,971,1420质押165,98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50%36,577,622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10%30,721,57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66%24,281,4711,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43%20,937,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9%14,560,00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2%10,544,5142,020,832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价值基金其他0.65%9,569,5640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定慧基金其他0.60%8,819,433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81,088,389人民币普通股381,088,389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5,971,142人民币普通股365,971,14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6,577,622人民币普通股36,577,62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0,721,570人民币普通股30,721,57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3,281,471人民币普通股23,281,47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937,500人民币普通股20,937,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4,560,006人民币普通股14,560,006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价值基金9,569,564人民币普通股9,569,564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定慧基金8,819,433人民币普通股8,819,43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523,682人民币普通股8,523,68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泸州市国资委下辖国有独资公司,两家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16年1月5日公告,《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http://www.cninfo.com.cn/)。2、截止报告期末,老窖集团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公司股份5,574,478股,占我公司总股本0.38%,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老窖集团合计持有我公司股份386,662,867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26.40%。3、除此之外,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报告期内,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我公司57,000,000股股份作为担保物,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融资业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0,561,099.98元,减幅45.78%,主要系预付供应商广告款到期结算影响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0,362,268.45元,增幅137.75%,主要系本报告期留抵增值税增加影响所致。

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40,641,398.81元,减少34.47%,主要系年初应交未交的税费在本期解缴入库影响所致。

4、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2,511,912.95元,增幅37.2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净资产增长所致。

5、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115,877,529.25元,增幅50.87%,主要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消费税增长影响所致。

6、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171,055,461.05元,增幅38.66%,主要系为了促进销售,本期继续加大广告宣传和市场促销(产品陈列,市场开发等)的力度,导致广告宣传费及市场拓展费用增加影响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5,058,758.22元,主要系公司存量资金增加,存款利息收入相应增长影响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103,498,845.99元,增幅36.91%,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导致利润总额增长影响所致。

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261,090,885.90元,增长32.74%,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影响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03,619,745.93元,增长140.56%,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增长带来现金流增加影响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51,383,995.50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影响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43,330,070.43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无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先后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共涉及金额50,000万元,公司已报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相关案侦和资产保全工作正在进行中,其中10,000万元已于2015年4月17日收回。公司就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储蓄合同纠纷事项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两案分别移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因涉及刑事案件,其审理需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因刑事案件尚未结案,裁定中止诉讼。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公告:

公告日期公告编号公告目录指定公告网站
2014年10月15日2014-35《重大诉讼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11月12日2014-4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4年12月6日2014-4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二》
2015年1月10日2015-1《重大事项公告》
2015年2月4日2015-4《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5年3月25日2015-1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三》
2015年4月18日2015-20《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四》
2015年4月22日2015-21《重大事项进展公告之二》
2015年4月24日2015-2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五》
2015年7月15日2015-4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六》
2015年7月22日2015-4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七》

2、公司披露了以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投资实施酿酒工程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741,418万元。详细情况参加公司2016年4月28日公告:《关于子公司投资酿酒工程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http://www.cninfo.com.cn/)。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3、公司参股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26,股票简称:华西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18年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持有华西证券272,831,144股股份,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10.39%。华西证券上市致使公司本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约 1.53 亿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对于本人/本单位获购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7年09月14日12个月履行中
泸州酒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对于本人/本单位获购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4日36个月履行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泸州市国资委、老窖集团其他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违反本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责任。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2016年05月11日履行中
刘淼、林锋、王洪波、江域会、沈才洪、张凌、杜坤伦、徐国祥、谭丽丽、钱旭、应汉杰、何诚、张宿义、谢红其他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2016年05月11日履行中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公司未来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违反本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责任。7、本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8年01月31日实地调研机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http://www.cninfo.com.cn/)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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