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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8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8-27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沈才洪董事工作原因江域会
杜坤伦独立董事工作原因谭丽丽
钱旭董事工作原因刘淼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泸州老窖股票代码00056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洪波王川
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南光路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四川省泸州市南光路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
电话(0830)2398826(0830)2398826
电子信箱dsb@lzlj.comdsb@lzlj.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420,333,520.435,116,014,346.102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66,975,621.761,467,043,514.5634.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1,969,094,730.601,466,454,461.5434.2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09,920,555.361,347,676,719.19-69.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431.04628.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431.04628.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75%12.49%1.2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0,469,045,840.5919,755,761,074.20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421,351,089.1015,171,448,756.681.6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0,56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6.02%381,088,389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4.99%365,971,142质押165,98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91%42,668,54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38%34,898,94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69%24,704,5911,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43%20,937,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0%13,206,713916,66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9%11,610,7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其他0.72%10,544,5142,020,832
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价值基金其他0.65%9,569,56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老窖集团、兴泸集团均为泸州市国资委下辖国有独资公司,两家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16年1月5日公告,《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http://www.cninfo.com.cn/)。2、报告期内,老窖集团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减持我公司股份5,574,478股,截止报告期末,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我公司股份。3、除此之外,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报告期内,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我公司57,000,000股股份作为担保物,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融资业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20亿元,同比增长25.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67亿元,同比增长34.08%,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销售工作情况

1、推动品牌复兴,提升品牌拉力。构建传统中式白酒、以传统中式白酒为基础的养生酒和创新酒类产品“三大品系”;

继续坚持双品牌战略和五大单品战略不动摇,坚持国窖1573“浓香国酒,让世界品味中国”和泸州老窖“浓香正宗,中国味道”的定位不动摇;坚定不移地实施打造高端品牌、策划高端宣传、吸附高端群体的品牌塑造策略,强力拉升品牌形象。

2、壮大产品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在坚持五大单品的战略框架下,通过国窖1573系列产品抢占高端市场,重塑企业与品牌形象;充分发挥老字号特曲、6080特曲、窖龄酒各自优势,形成腰部支撑;把握大众产品竞争机遇期,力争实现头二曲大众市场覆盖率第一,强化塔基作用。

3、科学谋划布局,实施市场攻坚。扩大区域市场会战规模,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品牌团队及营销资源,推进市场精耕,整体成效显著;开展让世界品味中国之旅、七星盛宴、国窖荟、酒香堂等专项活动,加强意见领袖和核心消费者的培育与争取;实施品系创新,持续推进布局年份酒和个性化定制酒;大力发展养生酒、鸡尾酒、果酒等新型产品、新型饮用模式;推动模式创新,规划建立电商品牌推广体系,开展消费者促销精准投放计划。

(二)生产保障情况

1、持续加强产品品质。发布《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与安全白皮书》,成为白酒行业首份企业产品质量与安全报告;健全优化洗瓶水快速检测标准、成品异物快速检测标准、包材检验、成品酒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和GMP包装车间等标准体系;通过强化对原粮种植、基酒酿造、灌装生产到仓储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现了食品安全风险的梳理、预判、评估与防控;联合外部权威检验机构,开展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测量、能源、有机及诚信管理体系的外审工作。

2、推动转化科研创新。持续加强与中科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充分发挥国家固酿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四川省白酒产研院等科研平台的创新能力;开展酒体创新升级专项工作,完成了对10个系列项目共计25款酒体的优化设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口感品质;不断夯实酿酒生产核心工艺质量体系,获得发明专利9项,部分研究成果已成功实现在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中的规模化运用。

3、稳步提升后勤保障。依托“泸州老窖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开展白酒生产、包装等技术革命。深化与国际国内顶尖智能化设备企业的合作,推进在制曲、酿酒和包装等各生产环节智能化装备研发工作,奠定了白酒工业4.0基础;依托全国仓储网络,实现了配送服务效能的显著提升。

(三)公司治理情况1、顶层设计。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组织架构全面理顺,制度建设、流程设置、权限分配和标准制定更加科学,战略决策机制作用充分发挥,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民主与高效;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政策,上市公司治理工作更加完善。

2、内部管理。进一步梳理规范授权体系,确保了公司战略规划、营销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合规合法合理;不断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印章机要管理、资产工程管理和法务管理,提升了对关键单位、关键岗位和关键节点的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持续利用督查督办、效能监察和组织绩效考核等工具,将年度发展目标和公司各项管理充分结合,构建起了目标一致、职责清晰、分工合理、考核明确的管理体系。

3、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双通道”,夯实定岗定编、分层分类、定期盘点、晋升通畅、退出有序、收入与价值贡献相匹配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赴全国各著名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充实了人才梯队。扎实开展营销人才属地化选聘工作,培育了一批具备实战经验和管理才干的优秀营销人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清算注销的子公司:

2018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注销泸州老窖贵宾服务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已注销完毕,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2017年9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定由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与泸州久泰酒类销售公司在美国共同投资设立明江股份有限公司,其中销售公司出资324万美元,占其总股本的54%,已于2018年6月支付投资款45万美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7年9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定由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与四川梅鹤酒业有限公司、泸州聚合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泸州老窖果酒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酒酒业公司)。其中,销售公司出资2,050万元,占其总股本的41%。果酒酒业公司董事会成员共5名,销售公司派出3名,其中1名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的表决权比例为60%,因此公司对果酒酒业公司公司实质具有控制权。报告期内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开始投入运营,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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