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担保人财务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九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相关内容。
公司2017年发行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2018年发行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均由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担保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