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18-056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4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9.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6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2,075,469.92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524,530.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年9月1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14日出具亚会A验字[2017]0024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进行之中,其具体信息及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绿色文化创意产品扩建项目 | 30,008 | 2,685.1 | 8.95% | 2019年09月19日 |
2 | 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3,121 | 378.57 | 12.13% | 2018年09月19日 |
3 | 补充营运资金 | 3,323.45 | 3,323.45 | 100% | |
合计 | 36,452.45 | 6,387.12 | -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2018年9月19日 | 2019年6月30日 |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为了提升研发设计水平,改善研发设计软硬件条件,吸引高水平研发设计人员,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而实施的项目。该项目由于宏观环境、国际形势(中美贸易摩擦等)以及项目措施的应对性,原先拟投设备及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研发设备论证、选型及报建施工延期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延期。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拟将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2019年6月30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
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一)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我们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认为,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对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