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说明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披露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6月13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7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于2018年8月14日公告了更新后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
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资产重组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日,标的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上述事项,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删除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一、在报告书“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方案”之“(二)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和“第十五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意见”之“一、独立董事意见”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二、在报告书“第八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中补充披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三、在报告书全文中删除了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内容,并在目录前单独增加“修订说明”一节。
修订后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东吴证券关于飞力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等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