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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星: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7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7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018年8月26日,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共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重大资产置换上市公司拟将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作为置出资产,指定特

定全资子公司作为其全部资产、负债的归集主体(以下简称“指定主体”),将除对该指定主体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负债通过划转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指定主体,并以上述指定主体的100%股权与奥赛康药业的全体股东持有的奥赛康药业1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根据中同华评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01080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58,247.28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8,250.00万元。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18]第081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

产的评估值为765,0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拟购买资产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765,000.00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的作价为58,250.00万元,拟购买资产的作价为

765,000.00万元,二者差额706,750.00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奥赛康药业的全体股东购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9.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即9.3467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据此计算,上市公司向奥赛康药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为755,882,351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庆财。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陈会利13,852,7638.04%13,852,7631.49%
曲维孟3,272,5001.90%3,272,5000.35%
胡德新3,026,0001.76%3,026,0000.33%
王宝成2,148,8001.25%2,148,8000.23%
奚进泉2,086,2401.21%2,086,2400.22%
侯光斓1,664,6400.97%1,664,6400.18%
吴占峰1,020,0000.59%1,020,0000.11%
齐景波761,6000.44%761,6000.08%
宋矿银714,0000.41%714,0000.08%
杜朝阳689,5200.40%689,5200.07%
其他股东143,041,93783.03%143,041,93715.41%
南京奥赛康--317,470,58834.20%
苏洋投资--143,617,64715.47%
中亿伟业--143,617,64715.47%
伟瑞发展--113,382,35212.22%
海济投资--37,794,1174.07%
合计172,278,000100.00%928,160,351100.00%

注:上述计算采用上市公司2018年8月10日登记的股东名册计算,假设截至本公告签署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会利持有公司13,852,7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4%。除陈会利外,公司无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变为928,160,351股,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庆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317,470,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0%;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143,617,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7%;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143,617,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7%;伟瑞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113,382,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2%;陈会利持有股份数13,852,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张君茹为陈庆财之妻,CHEN HONGYU为陈庆财之女,陈庆财为南京奥赛康控股股东,CHEN HONGYU为伟瑞发展控股股东。基于上述情况及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张君茹、CHEN HONGYU、南京奥赛康、伟瑞发展为陈庆财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京奥赛康,持有上市公司34.20%的股份;同时,伟瑞发展持有上市公司12.22%的股份。故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庆财,陈庆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6.42%的股份。

四、其他事项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和《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如下批准和授权:(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南京奥赛康及其一致行动人伟瑞发展因本次发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本次资产重组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能否取得监管部门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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