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于守妍、王显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方,故作为本议案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
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于守妍、王显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方,故作为本议案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于守妍、王显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方,故作为本议案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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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2亿元提高至3
亿元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