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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7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克”)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于2017年8月为艾特克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了多人联保,有关本事项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查阅披露于2017年9月2日公司公告编号为临2017-056号《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现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经艾特克与包商银行协商,该笔贷款拟收回再贷,经各方协商,拟为本次贷款采取的担保方式有:

1、徐畅、吴爱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

2、艾特克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同意为该笔收回再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多人联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朱在龙先生在适当的时间与包商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9232335XM

3、注册资本:10,615万元人民币4、法定代表人:徐畅5、成立日期:2006年9月6日6、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7、住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外商投资工业园宜高路68号8、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实验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建材、给排水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环保设备及环境工程技术、新型节能绝热保温材料、新型结构加固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徐畅48,300,00045.50
2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注1]17,500,00016.49
3浙江华升物流有限公司14,700,00013.85
4吴爱君9,753,0009.19
5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4,963,0004.67

注1:上海景兴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特克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营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艾特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06,370,464.85元,负债总额为427,944,502.12元,净资产378,425,962.73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14,380,317.8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43,079.51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3.07%

截至2018年6月30日,艾特克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22,371,363.39元,负债总额为340,563,898.47元,净资产381,807,464.92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68,405,130.9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38,142.63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7.15%。

该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为838188。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在将在正式签署及反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并办理完成股权质押手续后披露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艾特克是公司持股16.49%的参股公司,由于所处环保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根据该公司项目的中标情况及支撑订单所需的资金计划,为支持其进一步发展,保证其运营资金周转需求,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公司拟继续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2、反担保措施经公司与艾特克及艾特克实际控制人徐畅协商,艾特克及徐畅夫妇同意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艾特克将以其持有的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40%股权作为担保物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质押股权标的公司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为艾特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5月经阿拉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8,100万元,实到资金6,000万元,法人代表王伟强,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2017年度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9,890,963.82元,净资产为83,554,534.72元,营业收入为41,961,507.48元,净利润为21,181,711.35元。该公司2017年的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出具了文号为亚会B审字(2018)1810的审计报告。

2)艾特克控股股东徐畅、吴爱君夫妇将共同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为艾特克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人之间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董事会的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艾特克整体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公司在担保期内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董事会注意到由于艾特克在经营方向上进行转型,逐步减少应收账款回收难度较大的设备制造业务,引起该公司2017年度收入及利润均有所下滑。2018 年该公司着力拓展市场,强化内控管理,严格项目管控,降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的支出,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38,142.63元,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好转。董事会

认为艾特克具备偿还能力,且其提供的反担保物资产情况良好,能够降低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因此,本次对外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其提高其现有的融资能力。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实际债务承担能力。同时,公司持有艾特克16.49%的股份,该公司业务发展能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公司为艾特克提供担保以来,从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本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担保合同生效后,公司按协议实际履行担保义务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应密切关注被担保方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六、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艾特克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担保合同生效后,监事会也将对被担保方的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截至2018年8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9,10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2,616.67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22,147.22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12.31)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5%、11.05%和5.7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艾特克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18年6月30日经未审计的财务报表,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艾特克拟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范本;

5、公司拟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

6、艾特克的截至2018年7月17日的《企业信用报告》;

7、艾特克为公司担保提供的相关反担保协议范本。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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