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18年6月15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8年6月15日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议政策变更》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