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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4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0日10:00。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公告编号:2018-016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金星村 2428 号公司会议室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3)。

(二)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3)。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及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审议《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及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8年8月公司向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借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实际控制人胡毓芳为此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担保期限为自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6月7日止。

(四)审议《关于补充2018年下半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

2018年8月公司向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借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实际控制人胡毓芳为此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担保期限为自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6月7日止。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下半年将扩大从关联方苏州震泽丝绸之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采购价格参照当地同类市场价格,预计下半年新增采购

公告编号:2018-016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额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人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10日10: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金星村 2428 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孟华 联系电话:0512-63751883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费用由出席人自理

(三)临时提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人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公司董事会。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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