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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创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财务公司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原14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5.5亿元,其中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由原10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1.5亿元,用于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信用证和应收账款保理的授信额度仍为人民币4亿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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