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各项议案于2018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