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并对外报出。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18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17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回购注消其所持限制性股票。本次合计回购注消限制性股票1,246,100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246,10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774,454,721元变更为1,773,208,621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