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在招远市金城路100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参会;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温方杰监事会主席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公告编号:2018-014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2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