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该股东2008年11月18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营业部的2,300万股本公司股份,已于2009年9月24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截止到2009年9月25日,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用于贷款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余额为4,750万股。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9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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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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