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葡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通讯方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8月15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葡股份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59)。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