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己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梅夏英
2018年8月24日
独立董事签字:
张文丽
2018年8月24日
独立董事签字:
朱慈蕴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