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艾艾精工拟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艾艾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3号文)核准,艾艾精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0,000股,每股发行价9.81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46号文核准,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53.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44.5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08.7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9日出具大华验字【2017】第000326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艾艾精工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艾艾精工设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艾艾精工、长江保荐与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艾艾精工、苏州意诺工业皮带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江保荐及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艾艾精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576000011,343.39610.44
活期及七天通知
第第
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42103200666000017,202.736,077.94
活期及七天通知
第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00086629621 4,562.584,091.50活期
合 计-13,108.7010,779.88
截至2018年6月30日,艾艾精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3,108.70
截止2018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82.71
其中: 置换先期自筹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1,563.62
截至上年末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74.41
本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4.67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153.89
其中:截至上年末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101.20
本年1-6月利息收入(减手续费)52.69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10,779.88
其中:活期存款总额4,379.88
七天通知存款总额6,400.00
三、艾艾精工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及延期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艾艾精工三个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本期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53,000平方米项目
4,562.5865.37 547.52 -4,015.06 12.00否
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50万平方米项目
7,202.73268.05 1,190.57 -6,012.16 16.53否
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1,343.39111.26 744.62 -598.77 55.43 否
合计13,108.70444.68 2,482.71 -10,625.99 ——
截至2018年6月30日,艾艾精工3个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未达到预期进度,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公司募集资金年产新型食品加工用输送带53,000平方米项目:曾经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因核心设备采取自行设计、自行研发,安排制作进度较慢,导致投资计划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公司目前已掌握核心设备的制作,后续设备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逐步安排投入,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3月31日止。
第二,公司募集资金年产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精密工业用输送带50万平方米项目:曾经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因核心设备采取自行设计、自行研发,安排制作进度较慢,导致投资计划未能达到计划进度,公司目前已掌握核心设备的制作,后续设备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逐步安排投入,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3月31日止。
第三,公司募集资金轻型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曾经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因项目投入信息化建設部分中大数据规划及实施耗时较长,涉及层面较广,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3月31日止。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且并未调整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艾艾精工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情况
2018年8月24日,艾艾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客观原因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涛 张新杨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