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O一八年九月四日
目 录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4
二、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5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8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8年9月4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会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10会议室
一、由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及到会代表资格审查结果;二、由主持人作“关于推选投票清点人的提议”;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会议议案表决: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2)填毕后依次投票。
五、会议统计检票:律师、公司监事、两名股东代表进行点票、检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八、见证律师宣读现场法律意见书;九、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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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日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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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日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二
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二、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低于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由控股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六、赎回或回售条款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股权投资、偿还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议案须逐项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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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日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和本次公司债券流动转让安排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等相关事宜,并决定其服务费用。
三、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备案、发行及转让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注册、备案、转让的材料、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及在董事会已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作出任何上述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步骤。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事宜。
五、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偿还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的金额。
七、指定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的事项。
八、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九、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十二、提请股东大会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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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