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培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的要求,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2、《公司 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031)。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