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8-06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4日下午15:00。
5、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主持人:夏建统董事长。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69,048,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65,609,5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4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439,0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5,064,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25,4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439,044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314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561,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1%;反对472,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9%;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7,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907%;反对472,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1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层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94,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11%;反对3,35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83%;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688%;反对3,352,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878%;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富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吴卫勇、王桂名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