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8:3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洪胜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徐洪胜先生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为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业务管理方面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提名时亮先生(简介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时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1)。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有关事项的议案》。
截至2018年7月31日,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丰药业”)已累计支付强身药业2017年业绩承诺未完成的部分补偿款4,069,230.60元,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15,646,602.14元无法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按时支付。东丰药业及刘宪彬于2018年8月23日承诺: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东丰药业自2018年8月1日起就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按年利率4.785%向本公司支付利息,刘宪彬就该等业绩承诺补偿款和利息的支付承
担连带责任;增加东丰县东丰梅花鹿种源有限公司作为东丰药业履行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及其根据本承诺函计算之利息支付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采取相关措施持续督促东丰药业尽快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介如下:
时亮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国家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2013年至今主要担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行政总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