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下午13: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汪为民先生、王春燕女士和独立董事董作军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已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康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均知悉本次会议情况。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52)。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增加“消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具体以有权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的经营范围并据此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其余未修订部分继续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行政部人员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3)。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有关事项的议案》。
截至2018年7月31日,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丰药业”)已累计支付强身药业2017年业绩承诺未完成的部分补偿款4,069,230.60元,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15,646,602.14元无法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按时支付。东丰药业及刘宪彬于2018年8月23日承诺: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东丰药业自2018年8月1日起就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按年利率4.785%向本公司支付利息,刘宪彬就该等业绩承诺补偿款和利息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增加东丰县东丰梅花鹿种源有限公司作为东丰药业履行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及其根据本承诺函计算之利息支付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采取相关措施持续督促东丰药业尽快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 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延迟支付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9月1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55)。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