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许晓华先生、姚湘盛先生、魏中华先生6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岳祥先生、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3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以上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九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九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4、九位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以上九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