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北京时间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对董事会编制的《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相关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半年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三、《关于孙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New Vision Display, Inc.(以下简称“NVD”)是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以下简称“新辉开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是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的孙公司。NVD拟通过货币购买可转换票据的方式,与经纬辉开董事、总经理陈建波,董事吕敬崑、副总经理Jeffrey William Olyniec共同投资美国ReviverMX, Inc(以下简称“ReviverMX”)。其中,NVD拟投资400万美元;陈建波拟投资83.33万美元,吕敬崑拟投资183.33万美元,JeffreyWilliam Olyniec拟投资48.33万美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NVD于2017年8月与ReviverMX签订了《A轮优先股股权购买协议》,以货币出资50万美元,持有ReviverMX1.0534%的股份;同时,经纬辉开现任董事、总经理陈建波,副总经理Jeffrey William Olyniec各自出资15万美元,各持有ReviverMX 0.316%的股份。
在本轮投资中,NVD、陈建波、Jeffrey William Olyniec及经纬辉开董事吕敬崑均参与投资;同时,陈建波、Jeffrey William Olyniec是NVD的董事,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