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电源”)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的通知,曹仁贤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与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 补充 质押股数 (股) | 质押 开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 用途 |
曹仁贤 | 是 | 4,300,000 | 2018.8.21 | 2019.4.23 | 申万 宏源 | 0.95% | 补充 质押 |
曹仁贤 | 是 | 5,200,000 | 2018.8.23 | 2018.12.21 | 华泰 证券 | 1.15% | 补充 质押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目前,曹仁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1,0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6%,其中已质押72,0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98%,占公司总股本的4.96%。三、 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继东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且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按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