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的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初审函[2018]第153号),通知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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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 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