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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4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5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8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1.7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5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616.6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601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66.8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123.98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2.2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39506001040016112募集资金专户170,338.17活期存款
90,000,000.00银行理财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309006216018010069545募集资金专户4,851,815.00活期存款
15,000,000.00银行理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94120078801100000073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合 计110,022,153.17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17年9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5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2018年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3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拟将“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2、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拟使用部分公司现有房产,以便于项目尽早实施尽早投产,因此减少了新建厂房面积,土建工程投入减少,项目投资总额由21,826.99万元调整至18,928.87万元,变更后设备投入及铺底流动资金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和市场情况对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15,045.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事 项变更前变更后
项目总建筑面积17,815平方米,均为新建。17,815平方米,新建4,612平方米,调整使用现有厂房面积13,203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土建工程3,910.451,012.33
设备投入15,109.5515,109.55
铺底流动资金2,806.992,806.99
小 计21,826.9918,928.87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045.2115,045.21

3、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均保持不变,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根据项目需要和公司研发情况对项目所需部分具体设备进行适当调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83.36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66.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123.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15,045.2115,045.216,222.636,222.6341.36%--不适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80.982,080.98144.18144.186.93%--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2,757.172,757.17-2,757.17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9,883.3619,883.366,366.819,123.98---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19,883.3619,883.366,366.819,123.9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年产20万台精密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大创远精密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慈路159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目前部分用于购买理财,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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