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程耘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1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药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瑞药业、国瑞 | 指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物流 | 指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前景 | 指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国药健坤 | 指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空港 | 指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泊云利民 | 指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国药北京医疗 | 指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国控北京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国控康辰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国控华鸿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国控天星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国控盛原、兰州盛原 | 指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集团总公司 | 指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 | 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药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National Medicines Corporation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PHARM(CNCM 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姜修昌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霖 | 王渴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
电话 | 010-67271828 | 010-67271828 |
传真 | 010-67271828 | 010-67271828 |
电子信箱 | zhulin7@sinopharm.com | Wangke20@sinopharm.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77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77 |
公司网址 | www.cncm.com.cn |
电子信箱 | gygfzqb@sinopharm.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药股份 | 600511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8,771,091,090.81 | 17,604,079,391.61 | 6.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5,925,167.25 | 553,888,940.14 | 14.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5,304,066.74 | 454,738,147.42 | 39.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277,814.11 | -469,572,790.34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467,446,744.87 | 8,181,194,100.38 | 3.50 |
总资产 | 20,408,140,141.83 | 20,165,954,616.27 | 1.2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92 | 0.7851 | 5.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292 | 0.7851 | 5.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84 | 0.8632 | -4.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8 | 8.78 | 减少1.3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8 | 10.61 | 减少3.1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去年同期,因重组四家标的公司2017年1-5月份的净利润属于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该期间累计净利润为14,777.53万元,其中少数股东净利润为4,747.57万元,影响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10,029.96万元。因此,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39.71%。
去年同期,公司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细化了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及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增加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税前利润约人民币7,477万元,税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610 万元,计入经常性损益科目。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3,431.8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50,351.5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 |
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24,606.21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81,655.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35,740.51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817.07 | |
合计 | 621,100.51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业务依然以医药流通为主,药品销售占90%以上份额。2017年6月,重组完成后,下属的4家公司即国控北京、国控康辰、国控华鸿、国控天星加入国药股份,使得国药股份成为国药集团旗下北京地区唯一医药分销平台,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地区医药商业的龙头地位。
全国业务方面,公司普药分销业务继续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全国零售业务规模有所提升,零售直供模式逐渐清晰。在全国麻精特药渠道方面,公司一直处于龙头地位,始终保持80%以上市场份额,在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和声誉,并与政府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反映行业呼声,推动行业整体的发展;积极传递关爱癌痛患者的“无痛化”用药理念,在改善临床用药观念、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增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药品等方面体现了行业领军企业的使命和责任。
2018年上半年,公司在总体经济、市场及政策总体平稳的大环境下,发展与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趋势相符;上半年,公司收入、利润 保持增长,经营质量在同行业同规模医药批发企业中居于中等偏上的水平。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完成北京地区商业资源整合后,国药股份实现北京地区二、三级医院的100%覆盖,并覆盖超过3000家基层医疗机构,二、三级医院销售稳居区域首位,具有强大的北京医疗终端覆盖及服务能力。通过建立营销资源对接平台,为供应商、推广商提供业务对接服务,提升供应链价值;为医疗机构改善诊疗服务能力提供支持,继续巩固医疗终端市场地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面对政策压力,公司采取各类措施积极应对,目前公司在北京二三级等级医院市场和社区基层医疗市场的占有率均得到了持续提升。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业务多年来一直是国药股份最具核心竞争力的业务。在全国三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全国性批发企业中,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保持80%以上的市场份额且在该行业中保持着龙头地位。
零售直销业务已覆盖全国500强连锁和众多单体药店,直接渠道覆盖超3万家门店,渠道延伸共覆盖超过8万家门店;与零售连锁实现深度合作,打造零售服务新模式,共同构建零售交易平台,从而缩短医药流通环节,实现数据、信息和购销的统一,协助品牌制药企业深入零售终端并实现区域精准营销。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医药流通行业增速持续放缓,传统分销业态同质化竞争加剧,区域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公司“顺势而为、开拓进取”,以新战略规划为指引,践行“运营、资本、创新”三大战略驱动,抢抓市场机遇,化解不利因素,在巩固传统优势业务的同时,加大新业务拓展力度,强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持续提升业务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71亿元,同比增长6.6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36亿元,同比上升14.81%,实现了较快发展。
(一)明晰战略、优化组织,稳步提高法人治理水平2018年是公司重组整合的关键时期,面对公司内部和市场环境的多重变化,公司自上而下明晰战略方向、完善组织建设、科学优化结构,以迎接全新挑战。持续稳步提高法人治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子公司“三会”管理工作,促进子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完善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各子公司以及股份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化管控模式显成效经过不断探索,公司初步建立了符合经营实际以及区域业务特点的集团化管控模式,管理体系和业务协同机制不断完善,打造“服务协调型”总部的目标初步得以实现。
在业务层面,搭建采购管理平台,建立了产品信息库,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区域各公司在营商品信息共享;组织召开重要合作伙伴与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沟通会等一系列工商协同会议,成功引进多个品种;结合国控的统一部署,启动直销业态拓展工作项目。
在管理层面,持续推进财务垂直管理和职能矩阵式管理,实现“协同、服务、管控”三者的平衡统一。
(三)顺应医改形势,夯实区域直销业务发展基石2018年,北京区域医院直销市场持续受到分级诊疗、控制药占比、降价等多重因素影响,二、三级医院增速放缓,且款期有所延长。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公司顶住压力、积极应对,在稳固医院直销存量业务的同时,在其他医疗直销、区域零售直销、器械试剂等领域加大拓展力度。
1.巩固提升二、三级医院药品直销份额面对等级医院药品市场寡头竞争和政策限制的双重压力局面,公司积极应对“两票制”,抢占市场份额,利用规模效应,拓展医院合作项目,与供应商密切合作,推动重点品种销售增长。公司整体规模在北京二、三级医院市场仍然稳居第一,上半年股份整体二、三级医院药品直销板块
稳步增长。
2.加大其他医疗直销拓展力度其他医疗直销作为潜力市场,随着区域配送权的放开、品种目录的扩大、分级诊疗政策的实施以及政策利好社会办医等都对市场扩容带来积极的影响。2018年上半年,公司整体其他医疗直销(含社区)实现销售同比增长37.72%。
3.创新区域零售业务模式顺应医药分开的政策趋势,强化对零售终端的覆盖和渗透,加大拓展力度,2018年上半年,区域零售业务实现销售同比增长9.79%。公司进一步建立共享电子商务B2B平台,推动发展“互联网+零售”业务模式。
4.扩大器械试剂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公司抢抓市场窗口期,着力扩大器械试剂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2018年上半年,公司整体器械板块快速增长;新增器械耗材品规1660个。
国控华鸿继续完善并推进器械SPD服务项目,与重点医院达成项目合作协议,同时加强整体采购议价能力,持续优化项目医院效益。国控天星通过行业会议等渠道积极联系沟通新厂家及新产品,并配合厂家开展相关产品进院工作。国药科技积极开展重点医院的器械耗材配送业务。
(四)强化精细管理,凸显麻药市场核心竞争力上半年,公司麻特药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国市场份额继续保持绝对领先地位。公司扩充麻特药产品线,提升增值服务能力;优化投入产出,降低应收风险。
(五)借力口岸平台,创新推动全国业务积极应对“两票制”,公司推动普药进口快速发展,实现分销业务逆势发展。上半年,继续深化公司作为国药控股北方区域药品进口和保税服务平台的战略,为公司引进更多的优势进口产品提供助力。同时突出特色,公司全国零售直销保持快速增长同比增长21.04%。
(六)优化调整工业品种结构,有效应对医药政策变化国瑞药业积极筹建合肥研销管理中心,以市场最新供求信息为依据引导研发方向,及时纠偏研发路径,科学制定研发规划。一是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加速推进无水乙醇原料及制剂研发项目;二是按进度推进约10个品种的研发工作;三是选取一个口服固体制剂(盐酸特拉唑嗪胶囊)和2个注射剂(注射用阿奇霉素和依工业达拉奉注射液),开展一致性评价。
(七)落实投资驱动,加快推进项目落地上半年,围绕“做足北京、走向全国”的战略方向,加大投资力度,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推进麻精上下游业务拓展:收购兰州盛原公司70%股权项目(详见公告临2018-021)已完成股权及
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兰州盛原公司正式成为国药股份旗下第11家子公司。
推进区域医疗器械市场合作整合:为加快区域医疗器械公司专业化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国药科技引入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详见公告临2018-022);国控天星新设医疗器械公司(详见公告临2018-044)。
(八)强化管理提升,确保公司健康持续发展1.加强预算管理,防范应收风险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绩效体系4.加强政府事务管理,助力公司业务发展5.强化合规管理,防范合规风险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771,091,090.81 | 17,604,079,391.61 | 6.63 |
营业成本 | 17,053,691,943.51 | 16,376,225,791.77 | 4.14 |
销售费用 | 522,749,948.65 | 255,425,278.69 | 104.66 |
管理费用 | 198,135,148.57 | 169,258,974.41 | 17.06 |
财务费用 | 91,297,010.23 | 59,128,217.19 | 54.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277,814.11 | -469,572,790.3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750,429.39 | -80,107,921.7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648,016.74 | 1,730,749,122.09 | -159.26 |
研发支出 | 18,993,612.04 | 13,948,524.04 | 36.17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由于医改政策的变化,本公司之子公司国瑞药业营销模式转型,增加市场和区域投入。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18年上半年,公司适度扩大融资规模,银行信贷规模持续偏紧,资金市场价格偏高,导致财务费用支出增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偿还贷款及归还保理。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国瑞药业新产品研发投入及现有产品升级投入,国控天星冷链系统、药控系统等的研发投入。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预付款项 | 297,321,596.29 | 1.46 | 199,688,231.66 | 0.99 | 48.89 | 为抢占市场份额、密切客户关系,预付款项增长 |
在建工程 | 33,331,287.34 | 0.16 | 4,610,213.68 | 0.02 | 622.99 |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瑞药业退城进园扩建项目增加投入 |
其他应付款 | 692,484,877.20 | 3.39 | 1,094,085,622.40 | 5.43 | -36.71 | 代收保理款较上期末减少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61,829,488.24 | 122,316,084.18 |
应收票据 | 28,025,397.59 | 40,246,682.38 |
合计 | 89,854,885.83 | 162,562,766.56 |
应收票据质押系集团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以应收票据作为质押,用以担保在银行授信项下的应付票据。注:其他货币资金包括:
种类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3,018,246.76 | 78,393,601.22 |
银行借款质押担保 | 18,000,000.00 | 42,30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811,241.48 | 1,622,482.96 |
合计 | 61,829,488.24 | 122,316,084.18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收购兰州盛原药业有限公司7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临2018-006、临2018-021)。公司将充分利用甘肃省药监局鼓励跨区域经营麻精药品的政策,以兰州盛原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在甘肃省内跨区域经营麻醉药品的优势,有效提升西北地区的麻精药品的配送服务质量,强化麻精药品市场的龙头地位。在未来将大力发展兰州盛原药业有限公司二类精神、易制毒、毒性药品、抗肿瘤药品的优势,使其成为主营各类特殊药品的特色公司,且进一步发展和培养其销售团队,建立学术型业务团队,未来承接公司部分麻精药品的终端学术推广和学术配合工作。本次收购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通过收购兰州盛原药业能够完善麻药产业结构链,深入控制市场,巩固公司在西北地区麻药市场的主导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快速达成集团确立的“麻药一张网”的目标。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4,367,993.64 | 28,302,031.73 | -6,065,961.91 | 281,405.48 |
合计 | 34,367,993.64 | 28,302,031.73 | -6,065,961.91 | 281,405.48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权益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 2018年上半年 净利润 | 营业范围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61.06 | 48,301.67 | 145,071.67 | 100,550.46 | 53,051.27 | 2,410.84 | 新药、成药制造等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6.30 | 9,062.00 | 25,479.32 | 21,895.49 | 9,326.57 | 1,489.60 | 仓储服务等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10,987.67 | 4,666.51 | 2,273.76 | 506.43 | 仓储及代理进出口等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2,000.00 | 20,207.73 | 5,672.89 | 26,381.91 | 515.43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7,192.23 | 5,411.62 | 3,900.58 | 679.56 | 销售医疗器械(Ⅲ类)等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500.00 | 3,199.99 | 168.97 | 2,910.74 | -73.88 | 销售医疗器械等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 | 60,000.00 | 490,567.27 | 162,048.21 | 532,530.91 | 10,047.57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60.00 | 35,000.00 | 266,485.73 | 99,438.46 | 255,251.10 | 10,512.02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13,000.00 | 139,319.05 | 44,354.91 | 124,125.88 | 4,840.35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1.00 | 10,000.00 | 268,110.64 | 59,730.03 | 256,088.95 | 5,652.91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70.00 | 2,000.00 | 3,858.63 | 2,239.16 | 945.72 | 35.72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10 | 13,956.28 | 29,195.61 | 24,956.86 | 4,466.12 | 1,516.15 | 麻精药原料药的生产、经营等;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9,352.70 | 339,567.45 | 272,484.97 | 157,858.72 | 41,022.22 | 药品生产、销售;代理进出口等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
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业务发展依然以药品经营为主。药品分类中化学药品占85%以上的份额,且增速快于公司总体水平;中成药份额受部分品种渠道变化影响本年销量滞后上年同期且销售份额同比下降近4个百分点;本年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高速增长达50%以上,销售份额同比略增,但其规模尚小对公司总体业务带动力弱。本年度公司各品类发展趋势与终端市场需求基本相符,但是品类结构有待持续优化。
随着医药改革的持续推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价格随无明显动向,但调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由于该类业务收入及利润占公司一定份额且业务稳定增长,故此该类药品价格下调将对公司盈利空间产生较大影响。
综合医药改革相关政策实施,两票制、零差率、分级诊疗、限制辅助用药、降低药占比、药品价格调整等政策已经对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未来几年的医药深化期政策风险难以排除,国家本着改善民生、利惠于民的政策导向,影响医药行业生产、流通和使用各个环节的重要政策还将陆续出台。2018年随之第5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信息公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政策在部分地区已开始出台,其对公司经营的实际影响有待持续跟进和估量,从目前政策导向看,预计在仿制药供应商合作方面会出现一定的风险。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 2018年1月4日 | www.see.com.cn | 2018年1月5日 |
东大会 | |||
2017年度股东大会 | 2018年4月26日 | www.see.com.cn | 2018年4月27日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6月12日 | www.see.com.cn | 2018年6月13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
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且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3、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且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锁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且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约定的利润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后全部解除锁定,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1、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27,653.54万元、30,528.87万元、34,751.81万元。2、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7,406.78万元、8,662.63万元、10,126.66万元。3、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18,203.05万元、20,984.00万元、23,764.65万元。4、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19,505.35万元、22,303.63万元、25,670.49万元。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 是 | 是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承诺:1、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27,653.54万元、30,528.87万元、34,751.81万元。2、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18,203.05万元、20,984.00万元、23,764.65万元。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 是 | 是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1、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7,406.78万元、8,662.63万元、10,126.66万元。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 是 | 是 | ||
解决同 |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 | 2016年9月23日 | 是 | 是 |
业竞争 | 分销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分销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2016年9月23日 | 是 | 是 | ||
解 | 中国医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 2016年7 | 是 | 是 |
决关联交易 | 药集团总公司 |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月20日 | ||||
解决关联交易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 | 2016年7月20日 | 是 | 是 |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四川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宁波建奇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国药股份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 | 承诺时间:2017年6月6日起;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 2011年3月,国药集团公司进一步承诺将以国药控股作为医药商业运营最终唯一平台,积极推动其内部与国药股份的业务和资产整合工作,争取5年内在条件成熟时将尽快全面解决与国药股份的同业竞争。为履行承诺,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公司积极筹划涉及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积极推进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和决策及审批流程复杂,相关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因此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延期一年履行承诺的议案,以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进行,切实履行相关承诺。中国证监会已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了《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的文件。公司已于2017年6月8日发布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成的相关公告。 | 承诺时间:2011年3月12日;期限:5年。延期承诺时间:2017年3月11日;期限:1年。 | 是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在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将涉关联交易的数额、关联方情况、定价依据和政策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审议,并对此进行了单独公告。 | 详见2018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1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在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转让事项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关联方、关联标的、转让定价依据、协议主要条款以及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等进行了审议,并对此进行了单独公告。 | 详见2018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22】 |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国药股份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此项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系为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贷款利率等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详见2018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拟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11】 |
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委托贷款期限为叁年,金额为人民币捌亿元整,保理 | 详见2018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 |
业务综合定价不高于同期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给予的同种类保理融资综合定价水平。此项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运营长远发展。 | 公司关于2018年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12】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15.00 | 2016/1/1 | 2020/12/31 | 15.00 | 房屋租赁合同 | 15.00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 | 办公用房 | 24.76 | 2016/4/1 | 2020/3/31 | 24.76 | 房屋租赁合同 | 24.76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0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3,117,144.49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8,939,344.4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8,939,344.4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3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
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57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425,147,037 | 55.43 | 415,602,139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20,236,361 | 2.64 | 20,236,361 | 未知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999,913 | 14,999,347 | 1.96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376,312 | 12,642,421 | 1.65 | 0 | 未知 | 未知 |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0 | 12,086,320 | 1.58 | 12,086,320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742,099 | 10,978,098 | 1.43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7,756,200 | 1.01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5,887,087 | 0.77 | 0 | 未知 | 未知 | ||||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77,621 | 5,705,181 | 0.74 | 0 | 未知 | 未知 | ||||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1号 | 0 | 5,220,882 | 0.68 | 5,220,882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4,999,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99,34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2,642,4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42,42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978,0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78,098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544,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9,544,898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75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56,20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887,087 | 人民币普通股 | 5,887,087 |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05,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5,705,181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易方达瑞惠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898,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8,35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 | 3,056,86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6,864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前十大股东中,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余股东本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14,445,565 | 2020年6月6日 | 214,445,565 | 214,445,565股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1,156,574 | 2010年8月23日 |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006年8月23日)的12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此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 10%。控股股东所持有 的201,156,574股已于2010年到期可解除限售,但因控股股东暂时没有出售股权的计划,故暂未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 ||
2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361 | 2020年6月6日 | 20,236,36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 |
3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086,320 | 2020年6月6日 | 12,086,32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 |
4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048,192 | 2020年6月6日 | 12,048,192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5 |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5,220,882 | 2020年6月6日 | 5,220,882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四川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6 | 宁波建奇启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6,063 | 2020年6月6日 | 4,016,063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除国药基金为国药股份及国药控股的关联方外,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吕致远 | 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吕致远先生因工作调动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相关职务,该事项已于2018年3月23日披露(公告编号:临2018-009)。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841,430,855.24 | 5,462,038,083.2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89,293,906.84 | 613,776,858.21 |
应收账款 | 七、5 | 9,765,653,847.02 | 9,087,070,375.86 |
预付款项 | 七、6 | 297,321,596.29 | 199,688,231.6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62,436,278.52 | 206,181,973.6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881,191,244.89 | 2,739,757,021.2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491,708.98 | 8,759,386.68 |
流动资产合计 | 18,443,819,437.78 | 18,317,271,930.5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七、14 | 28,302,031.73 | 34,367,993.6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54,722,157.25 | 566,062,041.45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8 | 4,185,828.62 | 4,335,446.00 |
固定资产 | 七、19 | 570,467,343.94 | 584,834,309.66 |
在建工程 | 七、20 | 33,331,287.34 | 4,610,213.68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5 | 233,391,894.40 | 235,494,586.24 |
开发支出 | 七、26 | 52,567,596.77 | 43,240,968.25 |
商誉 | 七、27 | 158,043,608.22 | 154,899,129.3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2,340,059.43 | 11,249,287.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66,071,343.51 | 66,512,892.5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50,897,552.84 | 143,075,817.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64,320,704.05 | 1,848,682,685.76 | |
资产总计 | 20,408,140,141.83 | 20,165,954,616.2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1 | 1,319,424,724.43 | 1,236,373,556.1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4 | 1,198,389,236.50 | 954,679,359.55 |
应付账款 | 七、35 | 6,917,568,794.20 | 6,812,483,554.19 |
预收款项 | 七、36 | 66,484,276.06 | 87,016,275.6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7 | 76,940,546.96 | 100,289,978.83 |
应交税费 | 七、38 | 115,671,598.11 | 157,661,020.61 |
应付利息 | 七、39 | 18,396,990.11 | 20,461,358.88 |
应付股利 | 七、40 | 2,005,782.64 | 2,005,782.6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92,484,877.20 | 1,094,085,622.40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07,366,826.21 | 10,465,056,508.9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8 | 1,559,000.00 | 1,559,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7,579,637.32 | 41,807,921.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42,191,109.68 | 42,585,641.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58,502,928.78 | 158,502,928.7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9,832,675.78 | 244,455,491.89 | |
负债合计 | 10,647,199,501.99 | 10,709,512,000.83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七、53 | 766,933,698.00 | 766,933,69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36,521,946.79 | 2,336,481,826.7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9,116,831.44 | 23,709,310.1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21,442,153.70 | 421,442,153.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923,432,114.94 | 4,632,627,111.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467,446,744.87 | 8,181,194,100.3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93,493,894.97 | 1,275,248,515.0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760,940,639.84 | 9,456,442,615.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408,140,141.83 | 20,165,954,616.27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34,958,703.11 | 3,757,603,860.6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91,130,492.96 | 621,777,548.63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086,437,689.68 | 2,697,339,731.64 |
预付款项 | 85,604,066.07 | 33,326,703.32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654,875,977.76 | 53,862,410.64 |
存货 | 1,045,579,189.53 | 1,020,023,964.9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8,098,586,119.11 | 8,183,934,219.85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8,102,031.73 | 34,367,993.64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4,277,169,913.34 | 4,179,056,843.76 |
投资性房地产 | 3,756,722.31 | 3,825,785.97 | |
固定资产 | 6,047,784.95 | 6,508,683.23 |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000.00 | 32,500.00 | |
开发支出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06,146.09 | 23,985,380.1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2,161,128.80 | 92,615,794.9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26,468,727.22 | 4,340,392,981.62 | |
资产总计 | 12,525,054,846.33 | 12,524,327,201.4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5,343,702.54 | 231,249,608.39 | |
应付账款 | 2,267,694,409.68 | 2,246,829,994.18 | |
预收款项 | 7,200,422.59 | 8,861,948.07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036,695.14 | 40,492,660.29 | |
应交税费 | 34,007,774.20 | 47,498,816.42 | |
应付利息 | 2,464,569.50 | 289,534.71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319,905,769.20 | 1,398,820,123.4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02,653,342.85 | 4,474,042,685.4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46,900,270.63 | 146,900,270.6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6,900,270.63 | 146,900,270.63 | |
负债合计 | 4,449,553,613.48 | 4,620,942,956.1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66,933,698.00 | 766,933,69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83,392,043.84 | 3,983,392,043.8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116,831.44 | 23,709,310.1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21,442,153.70 | 421,442,153.70 | |
未分配利润 | 2,884,616,505.87 | 2,707,907,039.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075,501,232.85 | 7,903,384,245.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525,054,846.33 | 12,524,327,201.47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合并利润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8,771,091,090.81 | 17,604,079,391.61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8,771,091,090.81 | 17,604,079,391.6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916,945,438.77 | 16,838,747,502.9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7,053,691,943.51 | 16,376,225,791.7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0,255,012.70 | 32,986,247.53 |
销售费用 | 七、63 | 522,749,948.65 | 255,425,278.69 |
管理费用 | 七、64 | 198,135,148.57 | 169,258,974.41 |
财务费用 | 七、65 | 91,297,010.23 | 59,128,217.19 |
资产减值损失 | 七、66 | 10,816,375.11 | -54,277,006.63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76,768,475.06 | 60,803,433.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6,487,069.58 | 60,465,878.1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373,431.88 | -33,749.19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七、70 | 4,750,351.52 | 4,824,653.8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5,291,046.74 | 830,926,227.0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1 | 332,960.14 | 680,515.21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2 | 2,739,221.69 | 7,333,816.63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32,884,785.19 | 824,272,925.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3 | 208,386,372.84 | 175,516,682.4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4,498,412.35 | 648,756,243.1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4,498,412.35 | 648,756,243.1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724,498,412.35 | 648,756,243.19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35,925,167.25 | 553,888,940.14 | |
2.少数股东损益 | 88,573,245.10 | 94,867,303.0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4 | -4,592,478.68 | -12,325,681.5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92,478.68 | -12,325,681.54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92,478.68 | -12,325,681.54 | |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592,478.68 | -12,325,681.54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19,905,933.67 | 636,430,561.6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1,332,688.57 | 541,563,258.6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8,573,245.10 | 94,867,303.0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92 | 0.785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292 | 0.7851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母公司利润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7,428,744,802.85 | 6,644,901,530.9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827,574,823.90 | 6,169,680,067.17 |
税金及附加 | 14,608,310.47 | 9,266,678.10 | |
销售费用 | 131,262,279.33 | 121,992,390.37 |
管理费用 | 50,379,647.15 | 45,982,052.92 | |
财务费用 | 14,563,626.57 | 22,499.23 | |
资产减值损失 | 5,268,981.16 | -59,514,348.28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34,357,870.13 | 69,702,582.9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6,487,069.58 | 60,465,878.1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9,909.82 | ||
其他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9,255,094.58 | 427,174,774.3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3,540.58 | 77,914.6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0,108.80 | 2,123,674.26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9,158,526.36 | 425,129,014.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97,328,896.09 | 88,069,882.3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1,829,630.27 | 337,059,132.35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1,829,630.27 | 337,059,132.3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92,478.68 | -12,325,681.54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92,478.68 | -12,325,681.5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592,478.68 | -12,325,681.54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17,237,151.59 | 324,733,450.8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056,216,638.17 | 19,269,617,401.5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1) | 163,169,899.70 | 100,265,465.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19,386,537.87 | 19,369,882,867.0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399,401,018.54 | 18,894,397,331.3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3,309,459.62 | 299,772,884.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7,319,027.17 | 337,845,361.5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2) | 465,079,218.43 | 307,440,080.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05,108,723.76 | 19,839,455,657.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277,814.11 | -469,572,790.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1,405.48 | 337,555.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8,150.49 | 72,555.5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9,555.97 | 410,111.1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213,630.01 | 35,518,032.8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 | 4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5,866,355.35 |
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279,985.36 | 80,518,032.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750,429.39 | -80,107,921.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1,022,149,757.2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98,236,154.45 | 1,655,599,308.44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5) | 45,708,714.61 | 99,395,371.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6,944,869.06 | 2,777,144,436.7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7,084,986.20 | 518,2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5,807,978.87 | 164,890,255.8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8,279,825.64 | 6,743,102.8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6) | 649,699,920.73 | 363,215,058.7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72,592,885.80 | 1,046,395,314.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648,016.74 | 1,730,749,122.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0,120,632.02 | 1,181,068,410.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39,721,999.02 | 2,746,426,695.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79,601,367.00 | 3,927,495,106.00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10,526,570.10 | 7,420,191,553.9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089,027.52 | 34,172,812.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72,615,597.62 | 7,454,364,366.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706,021,582.72 | 7,274,127,607.63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577,498.62 | 93,951,087.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4,764,841.77 | 96,805,551.1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365,944.54 | 100,970,617.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99,729,867.65 | 7,565,854,863.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885,729.97 | -111,490,497.5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7,870,800.55 | 9,283,761.3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3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148,566.2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134,666.83 | 14,283,761.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22,425.52 | 1,924,713.9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00,000.00 | 47,5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338,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5,660,425.52 | 49,474,713.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7,525,758.69 | -35,190,952.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19,699,757.2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30,697,563.88 | 77,350,509.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30,697,563.88 | 1,297,050,267.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5,370,736.17 | 102,958,360.1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93,331,956.53 | 75,176,069.3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68,702,692.70 | 378,134,429.4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8,005,128.82 | 918,915,837.5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2,645,157.54 | 772,234,387.4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57,603,860.65 | 1,098,487,941.1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34,958,703.11 | 1,870,722,328.60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6,933,698.00 | 2,336,481,826.77 | 23,709,310.12 | 421,442,153.70 | 4,632,627,111.79 | 1,275,248,515.06 | 9,456,442,615.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6,933,698.00 | 2,336,481,826.77 | 23,709,310.12 | 421,442,153.70 | 4,632,627,111.79 | 1,275,248,515.06 | 9,456,442,615.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120.02 | -4,592,478.68 | 290,805,003.15 | 18,245,379.91 | 304,498,024.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92,478.68 | 635,925,167.25 | 88,573,245.10 | 719,905,933.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120.02 | 7,951,960.45 | 7,992,080.47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40,120.02 | 7,951,960.45 | 7,992,080.4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5,120,164.10 | -78,279,825.64 | -423,399,989.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5,120,164.10 | -78,279,825.64 | -423,399,989.7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6,933,698.00 | 2,336,521,946.79 | 19,116,831.44 | 421,442,153.70 | 4,923,432,114.94 | 1,293,493,894.97 | 9,760,940,639.84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78,800,000.00 | 89,391,396.39 | 50,216,478.88 | 360,350,922.80 | 2,543,119,112.83 | 494,930,161.35 | 4,016,808,072.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222,747,487.68 | 1,104,874,280.44 | 924,921,370.32 | 3,252,543,138.44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8,800,000.00 | 1,312,138,884.07 | 50,216,478.88 | 360,350,922.80 | 3,647,993,393.27 | 1,419,851,531.67 | 7,269,351,210.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288,133,698.00 | 1,024,342,942.70 | -12,325,681.54 | 458,128,940.14 | -203,108,285.09 | 1,555,171,614.21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325,681.54 | 553,888,940.14 | 94,867,303.05 | 636,430,561.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8,133,698.00 | 1,024,342,942.70 | -291,142,124.40 | 1,021,334,516.3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88,133,698.00 | 1,024,342,942.70 | -291,142,124.40 | 1,021,334,516.3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5,760,000.00 | -6,833,463.74 | -102,593,463.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5,760,000.00 | -6,833,463.74 | -102,593,463.7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6,933,698.00 | 2,336,481,826.77 | 37,890,797.34 | 360,350,922.80 | 4,106,122,333.41 | 1,216,743,246.58 | 8,824,522,824.90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6,933,698.00 | 3,983,392,043.84 | 23,709,310.12 | 421,442,153.70 | 2,707,907,039.70 | 7,903,384,245.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6,933,698.00 | 3,983,392,043.84 | 23,709,310.12 | 421,442,153.70 | 2,707,907,039.70 | 7,903,384,245.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92,478.68 | 176,709,466.17 | 172,116,987.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92,478.68 | 521,829,630.27 | 517,237,151.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5,120,164.10 | -345,120,164.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5,120,164.10 | -345,120,164.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6,933,698.00 | 3,983,392,043.84 | 19,116,831.44 | 421,442,153.70 | 2,884,616,505.87 | 8,075,501,232.85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78,800,000.00 | 25,268,819.71 | 50,216,478.88 | 360,350,922.80 | 2,253,845,961.58 | 3,168,482,182.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8,800,000.00 | 25,268,819.71 | 50,216,478.88 | 360,350,922.80 | 2,253,845,961.58 | 3,168,482,182.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8,133,698.00 | 3,958,123,224.13 | -12,325,681.54 | 241,299,132.35 | 4,475,230,372.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325,681.54 | 337,059,132.35 | 324,733,450.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8,133,698.00 | 3,958,123,224.13 | 4,246,256,922.13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88,133,698.00 | 3,958,123,224.13 | 4,246,256,922.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5,760,000.00 | -95,76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5,760,000.00 | -95,76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6,933,698.00 | 3,983,392,043.84 | 37,890,797.34 | 360,350,922.80 | 2,495,145,093.93 | 7,643,712,555.91 |
法定代表人:姜修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耘
三、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1999]945号)批准,由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于2017年更名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广州南方医疗器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津启宇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北京仁康医疗器材经营部于1999年12月21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本公司于2002年11月12日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2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人民币1.33 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根据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7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1.33 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股向全体股东转增约1.064亿股普通股股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394亿元。另外,根据本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94 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5股同时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共送转2.394亿股,之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788亿元。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612号文件批复,国药集团于2006年6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故国药控股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国药集团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国药控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445,565股购买同一控制下企业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京”)96%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控华鸿”)51%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天星”)51%股权和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康辰”)51%股权,向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畅新易达”)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86,320股购买其持有的国控北京4%股权和国控华鸿9%股权,向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辰药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36,361股购买其持有的国控康辰49%股权;同时,本公司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管”)等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65,452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217,601.99元。于2017年6月5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新增股份的发行和登记手续。本公司新增人民币普通股共计288,133,698股,变更后的股本为766,933,698元。变更后的股本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报告编号为XYZH/2017BJA60549的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国药控股持有
本公司55.43%的股权,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药品分销、药品生产、药品物流业务等。本公司具体的许可经营项目主要包括:批发中成药和饮片及中药材、化学药制剂及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及生化药品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含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蟾酥粉、注射用三氧化二砷),麻黄素原料药(小包装);组织药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及III类);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品和医疗器械之互联网及信息服务(信息服务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及化妆品、日用百货、汽车、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卫生用品等销售;会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与前述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和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等。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人民币万元)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0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48,302 | 61.06% | - | 投资设立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35,000 | 6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3,000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51.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9,062 | 56.3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2,000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2,000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 | 50.00% | - | 投资设立 |
北京统御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软件销售 | 100 | - | 8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国控康辰之子公司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2,000 | 7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 编制基础
√适用 □不适用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标准、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
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
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
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通过备抵项目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
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预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变现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严重”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的,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或期间长短,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
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本集团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确认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应收款项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5 | 5 |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年以上 |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1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经生产过程形成的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采购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的成本为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前述进货费用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产成品和商品按类别计提。
13.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
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年 3%-5% 2.375%-4.8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3%-10% | 2.25%-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3 | 3%-10% | 6.92%-32.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10% | 9.00%-32.33%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10% | 18.00%-32.33%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
对于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18.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
额确定。(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1)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
(2)非专利技术按预计受益期限于期限内平均摊销。
(3)药品生产许可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5年平均摊销;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于期限内平均摊销。
(4)营销网络按预计有效年限10或20年平均摊销。
(5)软件按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5年或10年平均摊销。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本集团的研究开发项目主要为与药品生产许可权及专利权相关的药品生产工艺相关项目。
为研究药品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药品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相关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相关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相关药品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相关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相关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22.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4.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企业年金为本集团在职员工加入的一项由国药集团统一安排的由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退休计划,本集团根据员工在职期内每月薪资的一定比例向该计划下设立的基金按月固定供款,无论该基金是否有足够的资产向加入该计划的本集团员工就其当期或以往期间的服务支付福利,本集团供款后无进一步支付义务。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内退福利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提供劳务收入
本集团对外提供仓储运输等劳务,于劳务提供时根据完成程度确认收入。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9.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
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
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
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1.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
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估计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本集团就房屋和建筑物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所有重大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本集团,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营租赁–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所有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本集团决定所持有的物业是否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并在进行判断的时候建立了相关标准。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包括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因此,本集团会考虑物业产生的现金流的方式是否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本集团持有的其他资产。有些物业的一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剩余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如果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能够单独出售或者出租,本集团对该部分单独核算。如果不能,则只有在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部分不重大时,该物业才会被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在决定辅助服务的重大程度是否足以使该物业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时,乃按个别物业基准单独作出判断。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本集团将某些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将其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当公允价值下降时,管理层就价值下降作出假设以确定是否存在需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和减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以过去性质及功能相似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为基础,按照历史经验进行估计。如果该些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本集团将提高折旧、淘汰闲置或技术性陈旧的该些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减值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方法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进行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时,将按税前折现率来折现,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该资产有关的特定风险。当计算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时,公允价值将根据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平交易原则交易所使用的价格。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对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及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商誉减值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所得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分布在国内若干省份而须分别在其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
税。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由于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若干事项尚未获得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因此须以现行的税收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为依据,作出可靠的估计和判断。若有关事项的最终税务结果有别于巳确认金额时,该些差额将对当期的所得税造成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
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相应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 0%,3%、5%、6%、10%、11%、13%、16%及1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20% |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 本集团支付给雇员的薪金,由本集团按税法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 |
印花税 | 对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营业账簿等,依据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之子公司国瑞药业于2015年继续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34000216),有效期为3年(2015年至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国瑞药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除国瑞药业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并无税收优惠,2018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2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物流”)、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药空港”)、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健坤”)、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药前景”)、国控北京、国控康辰、国控华鸿、国控天星和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医疗”)、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国控盛原”)为增值税一般纳人。
本公司的商品销售业务除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业务适用13%(2017年
月
日前)和11%(自2017
年
月
日起)的增值税税率、生物制品业务按简易办法适用3%的征收率外,均适用17%的增
值税税率;本公司子公司国药物流、国药空港及国药前景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现代服务业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租赁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
税率为17%;本公司子公司国控北京的避孕药品业务适用0%的增值税税率,不动产租赁业
务适用简易计税5%的征收率。
国控康辰之子公司北京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统御”)于2018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80,187.87 | 70,846.74 |
银行存款 | 4,779,221,179.13 | 5,339,651,152.28 |
其他货币资金 | 61,829,488.24 | 122,316,084.18 |
合计 | 4,841,430,855.24 | 5,462,038,083.2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注:其他货币资金包括: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3,018,246.76 | 78,393,601.22 |
银行借款质押担保 | 18,000,000.00 | 42,30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811,241.48 | 1,622,482.96 |
合计 | 61,829,488.24 | 122,316,084.18 |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89,293,906.84 | 607,613,655.53 |
商业承兑票据 | 0 | 6,163,202.68 |
合计 | 489,293,906.84 | 613,776,858.2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8,025,397.59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8,025,397.59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92,106,249.83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392,106,249.83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906,708,133.08 | 100.00 | 141,054,286.06 | 1.42 | 9,765,653,847.02 | 9,217,978,491.06 | 100.00 | 130,908,115.20 | 1.42 | 9,087,070,375.8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9,906,708,133.08 | / | 141,054,286.06 | / | 9,765,653,847.02 | 9,217,978,491.06 | / | 130,908,115.20 | / | 9,087,070,375.8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894,139,608.75 | 139,683,534.72 | 1.41 |
1年以内小计 | 9,894,139,608.75 | 139,683,534.72 | 1.41 |
1至2年 | 11,999,029.87 | 1,199,902.99 | 10.00 |
2至3年 | 569,494.46 | 170,848.35 | 3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906,708,133.08 | 141,054,286.06 | 1.4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841,551.3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2,386,014,870.36 | (24,006,396.42 | ) | 24.08% |
于2017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1,682,614,414.42 | (16,826,144.14 | ) | 18.25%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约为人民币21.80亿元(2017 年同期:约人民币19.99亿元),相关利息费用约为人民币4551万元(2017 年同期:约人民币3804万元)。2018年1-6月 2017年1-6月
与终止确认 与终止确认终止确认金额 相关的费用 终止确认金额 相关的费用应收账款转让2,444,101,586.48 45,507,160.65 1,998,966,175.01 38,042,561.36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7,321,596.29 | 100.00 | 199,638,231.66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50,000.00 | |||
合计 | 297,321,596.29 | 100.00 | 199,688,231.6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08,886,133.87 | 36.62 |
于2017 年12 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07,396,951.01 | 53.78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9,711,262.47 | 59.23 | 2,327,834.19 | 2.33 | 102,383,428.28 | 175,378,112.33 | 83.34 | 2,857,622.73 | 1.63 | 172,520,489.6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3,147,941.85 | 31.57 | 3,091,056.37 | 5.82 | 45,056,885.48 | 14,803,685.75 | 7.04 | 1,375,042.53 | 9.29 | 13,428,643.2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5,478,620.45 | 9.20 | 482,655.69 | 3.12 | 14,995,964.76 | 20,248,840.79 | 9.62 | 16,000.00 | 0.08 | 20,232,840.79 |
合计 | 168,337,824.77 | 100.00 | 5,901,546.25 | / | 162,436,278.52 | 210,430,638.87 | 100.00 | 4,248,665.26 | / | 206,181,973.61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按单位)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 | 42,263,709.14 | 891,764.27 | 2.11 | 一年以内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35,816,714.89 | 755,732.68 | 2.11 | 一年以内 |
北京华康瑞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7,108,303.32 | 355,415.17 | 5.00 | 一年以内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5,000,000.00 | 一年以内 |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4,290,538.99 | 214,526.95 | 5.00 | 一年以内 |
礼来贸易有限公司 | 2,133,668.09 | 45,020.40 | 2.11 | 一年以内 |
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 | 1,912,343.03 | 40,350.44 | 2.11 | 一年以内 |
第一三共(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 | 1,185,985.01 | 25,024.28 | 2.11 | 一年以内 |
合计 | 99,711,262.47 | 2,327,834.19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2,020,617.85 | 2,353,285.48 | 3.34 |
1年以内小计 | 52,020,617.85 | 2,353,285.48 | 3.34 |
1至2年 | 313,211.54 | 31,321.15 | 10.00 |
2至3年 | 52,232.46 | 15,669.74 | 3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2,200.00 | 71,100.00 | 5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619,680.00 | 619,680.00 | 100.00 |
合计 | 53,147,941.85 | 3,091,056.37 | 5.8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623,027.4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111,845,534.99 | 185,945,826.58 |
保证金及备用金、押金等 | 15,667,370.09 | 6,638,342.81 |
其他 | 40,824,919.69 | 17,846,469.48 |
合计 | 168,337,824.77 | 210,430,638.87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42,263,709.14 | 一年以内 | 25.11 | 891,764.27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降价补偿 | 35,816,714.89 | 一年以内 | 21.28 | 755,732.68 |
北京华康瑞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返利 | 7,108,303.32 | 一年以内 | 4.22 | 355,415.17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保证金 | 5,000,000.00 | 一年以内 | 2.97 |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返利 | 4,290,538.99 | 一年以内 | 2.55 | 214,526.95 |
合计 | / | 94,479,266.34 | / | 56.13 | 2,217,439.07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5,106,456.87 | 1,265,963.81 | 53,840,493.06 | 44,423,196.12 | 1,236,441.28 | 43,186,754.84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753,808,514.53 | 8,770,137.96 | 2,745,038,376.57 | 2,634,028,913.22 | 10,241,148.83 | 2,623,787,764.39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在途物资(注) | 3,458,146.56 | 3,458,146.56 | 11,539,928.27 | 11,539,928.27 | ||
自制半成品 | 17,762,142.34 | 17,762,142.34 | 14,245,124.81 | 14,245,124.81 | ||
产成品 | 62,050,091.87 | 958,005.51 | 61,092,086.36 | 47,776,978.58 | 779,529.60 | 46,997,448.98 |
合计 | 2,892,185,352.17 | 10,994,107.28 | 2,881,191,244.89 | 2,752,014,141.00 | 12,257,119.71 | 2,739,757,021.29 |
注:本集团在途物资主要为期末尚未完成报关手续的外购进口药品及商品等。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36,441.28 | 29,522.53 | 1,265,963.81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241,148.83 | 830,826.06 | 4,042.39 | 2,305,879.32 | 8,770,137.9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产成品 | 779,529.60 | 178,475.91 | 958,005.51 | |||
合计 | 12,257,119.71 | 1,038,824.50 | 4,042.39 | 2,305,879.32 | 10,994,107.2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 | 6,491,708.98 | 8,759,386.68 |
合计 | 6,491,708.98 | 8,759,386.68 |
其他说明无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28,302,031.73 | 28,302,031.73 | 34,367,993.64 | 34,367,993.64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28,302,031.73 | 28,302,031.73 | 34,367,993.64 | 34,367,993.64 | ||
按成本计量的 | ||||||
合计 | 28,302,031.73 | 28,302,031.73 | 34,367,993.64 | 34,367,993.64 |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 | 3,724,603.50 | 3,724,603.50 | ||
公允价值 | 28,302,031.73 | 28,302,031.73 |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19,116,831.44 | 19,116,831.44 |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
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青海制药 | 105,429,834.72 | 6,653,830.07 | 112,083,664.79 | ||||||||
宜昌人福 | 460,632,206.73 | 82,006,285.73 | 542,638,492.46 | ||||||||
小计 | 566,062,041.45 | 88,660,115.80 | 654,722,157.25 | ||||||||
合计 | 566,062,041.45 | 88,660,115.80 | 654,722,157.25 |
18、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78,098.25 | 8,478,098.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 |
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478,098.25 | 8,478,098.2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42,652.25 | 4,142,652.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617.38 | 149,617.38 | ||
(1)计提或摊销 | 149,617.38 | 149,617.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292,269.63 | 4,292,269.6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85,828.62 | 4,185,828.6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35,446.00 | 4,335,446.0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2,327,008.97 | 420,371,137.02 | 50,645,535.46 | 92,942,903.33 | 886,286,584.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94,333.55 | 2,411,631.08 | 552,811.84 | 13,808,603.63 | 18,167,380.10 |
(1)购置 | 678,511.42 | 512,758.11 | 13,742,267.63 | 14,933,537.1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33,119.66 | 1,733,119.6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394,333.55 | 40,053.73 | 66,336.00 | 1,500,723.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83,330.52 | 3,820,487.30 | 6,224,584.02 | 10,928,401.84 |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883,330.52 | 3,820,487.30 | 6,224,584.02 | 10,928,401.84 |
4.期末余额 | 323,721,342.52 | 421,899,437.58 | 47,377,860.00 | 100,526,922.94 | 893,525,563.0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7,955,654.28 | 156,321,528.18 | 38,817,383.67 | 58,357,708.99 | 301,452,275.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82,603.88 | 20,194,914.07 | 1,604,834.77 | 5,728,292.09 | 31,910,644.81 |
(1)计提 | 4,382,603.88 | 20,194,914.07 | 1,604,834.77 | 5,728,292.09 | 31,910,644.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6,692.84 | 3,634,111.99 | 5,873,896.00 | 10,304,700.83 | |
(1)处置或报废 | 796,692.84 | 3,634,111.99 | 5,873,896.00 | 10,304,700.83 | |
4.期末余额 | 52,338,258.16 | 175,719,749.41 | 36,788,106.45 | 58,212,105.08 | 323,058,219.1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1,383,084.36 | 246,179,688.17 | 10,589,753.55 | 42,314,817.86 | 570,467,343.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4,371,354.69 | 264,049,608.84 | 11,828,151.79 | 34,585,194.34 | 584,834,309.6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于2018年6月30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闲置的固定资产。
20、 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退城进园扩建 | 33,114,193.32 | 33,114,193.32 | 2,660,000.00 | 2,660,000.00 | ||
技改项目 | 217,094.02 | 217,094.02 | 1,950,213.68 | 1,950,213.68 | ||
合计 | 33,331,287.34 | 33,331,287.34 | 4,610,213.68 | 4,610,213.6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退城进园扩建 | 330,961,800.00 | 2,660,000.00 | 30,454,193.32 | 33,114,193.32 | 35.00 | 35.00 | ||||||
2018技改项目 | 1,950,213.68 | 1,950,213.68 | 1,733,119.66 | 217,094.02 | 100.00 | 100.00 | ||||||
合计 | 332,912,013.68 | 4,610,213.68 | 30,454,193.32 | 1,733,119.66 | 33,331,287.34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1、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药品生产许可权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权与非专利技术 | 营销网络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884,411.80 | 10,970,000.00 | 15,228,180.35 | 9,843,142.99 | 280,976,491.96 | 374,902,227.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02,879.82 | 5,919,000.00 | 7,621,879.82 | |||||
(1)购置 | 1,702,879.82 | 1,702,879.8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919,000.00 | 5,919,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7,884,411.80 | 10,970,000.00 | 16,931,060.17 | 9,843,142.99 | 286,895,491.96 | 382,524,106.9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091,422.15 | 10,504,500.00 | 10,074,679.16 | 2,103,112.64 | 110,633,926.91 | 139,407,640.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8,851.20 | 147,000.00 | 606,533.62 | 895,060.51 | 7,497,126.33 | 9,724,571.66 | ||
(1)计提 | 578,851.20 | 147,000.00 | 606,533.62 | 895,060.51 | 7,497,126.33 | 9,724,571.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670,273.35 | 10,651,500.00 | 10,681,212.78 | 2,998,173.15 | 118,131,053.24 | 149,132,212.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214,138.45 | 318,500.00 | 6,249,847.39 | 6,844,969.84 | 168,764,438.72 | 233,391,894.4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792,989.65 | 465,500.00 | 5,153,501.19 | 7,740,030.35 | 170,342,565.05 | 235,494,586.2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药品生产许可权、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及软件 | 43,240,968.25 | 10,577,645.88 | 1,251,017.36 | 52,567,596.77 | ||||
合计 | 43,240,968.25 | 10,577,645.88 | 1,251,017.36 | 52,567,596.77 |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国控天星 | 143,834,542.19 | 143,834,542.19 | ||||
国控华鸿 | 8,612,492.74 | 8,612,492.74 | ||||
国药健坤 | 1,560,281.63 | 1,560,281.63 | ||||
国药前景 | 891,812.76 | 891,812.76 | ||||
国控盛原 | 3,144,478.90 | 3,144,478.90 | ||||
合计 | 154,899,129.32 | 3,144,478.90 | 158,043,608.2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分配至相关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各子公司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所用的折现率为15%,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增长率设定为3%(2017年:3%)。
计算各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和2017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关键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毛利率 -确定基础是在历史经营成果的平均毛利率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基础上制定。
折现率 - 所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药品经销行业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管理层经过上述商誉减值测试,判断于各资产负债表日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 11,249,287.09 | 10,034,537.74 | 8,943,765.40 | 12,340,059.43 | |
合计 | 11,249,287.09 | 10,034,537.74 | 8,943,765.40 | 12,340,059.43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7,949,939.59 | 38,851,927.72 | 147,413,900.17 | 36,420,825.7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2,625,209.70 | 13,161,228.87 | 36,080,835.55 | 9,020,208.89 |
可抵扣亏损 | 3,311,506.92 | 827,876.73 | ||
递延收益 | 33,529,738.91 | 5,064,460.84 | 35,028,023.43 | 5,254,203.51 |
预提费用 | 37,455,882.28 | 9,363,970.57 | 46,467,607.12 | 11,616,901.78 |
应付未付职工薪酬 | 21,163,464.71 | 5,290,866.18 | 42,715,896.74 | 10,678,974.19 |
离职后福利 | 1,781,894.20 | 330,873.55 | 1,915,237.68 | 356,909.42 |
未付职工教育经费 | 1,807,870.46 | 311,776.02 | 6,566,571.30 | 1,563,275.38 |
无形资产摊销等 | 461,658.64 | 115,414.66 | 628,939.03 | 157,234.75 |
合计 | 310,087,165.41 | 73,318,395.14 | 316,817,011.02 | 75,068,533.6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68,764,438.70 | 42,191,109.68 | 170,342,565.09 | 42,585,641.2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4,577,428.23 | 6,144,357.06 | 30,843,390.14 | 7,710,847.54 |
固定资产折旧 | 7,351,297.16 | 1,102,694.57 | 5,631,957.13 | 844,793.57 |
合计 | 200,693,164.09 | 49,438,161.31 | 206,817,912.36 | 51,141,282.3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47,051.63 | 66,071,343.51 | 8,555,641.10 | 66,512,892.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47,051.63 | 42,191,109.68 | 8,555,641.10 | 42,585,641.2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特储物资 | 96,483,629.09 | 95,930,228.07 |
基金项目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预付购买设备款 | 9,413,923.75 | 2,145,589.82 |
合计 | 150,897,552.84 | 143,075,817.89 |
其他说明:
注1: 特储物资是指根据国家要求,本集团所做的药品储备。注2: 基金项目为本公司于2017年缴付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份额首期出资额,故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注3:预付购买设备款均为本集团子公司相关项目预付的设备及器材购买款。
31、 短期借款(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0 | 17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119,424,724.43 | 1,066,373,556.18 |
合计 | 1,319,424,724.43 | 1,236,373,556.1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27,295,924.00 | 150,505,882.10 |
银行承兑汇票 | 1,071,093,312.50 | 804,173,477.45 |
合计 | 1,198,389,236.50 | 954,679,359.5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5、 应付账款(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6,917,568,794.20 | 6,812,483,554.19 |
合计 | 6,917,568,794.20 | 6,812,483,554.1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于2018 年6 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约为人民币17,285万元(2017年12月31日:
约人民币11,922万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应付货款。
36、 预收款项(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66,484,276.06 | 87,016,275.66 |
合计 | 66,484,276.06 | 87,016,275.6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于2018 年6 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约为人民币97万元(2017年12 月31日:约人民币152万元),主要为预收的货款,鉴于业务尚未完成故尚未结清相关款项。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9,793,842.20 | 258,778,962.19 | 282,017,909.76 | 76,554,894.6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9,898.95 | 22,591,110.12 | 22,588,713.36 | 142,295.71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356,237.68 | 1,511,561.35 | 1,624,442.41 | 243,356.62 |
合计 | 100,289,978.83 | 282,881,633.66 | 306,231,065.53 | 76,940,546.9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5,328,406.88 | 205,285,166.13 | 231,493,008.73 | 39,120,564.28 |
二、职工福利费 | 8,528,583.16 | 8,528,583.16 | ||
三、社会保险费 | 43,314.50 | 16,109,603.50 | 16,111,951.82 | 40,966.1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9,378.50 | 14,518,940.19 | 14,520,925.87 | 37,392.82 |
工伤保险费 | 207.8 | 462,236.98 | 462,913.69 | -468.91 |
生育保险费 | 3,728.20 | 1,128,426.33 | 1,128,112.26 | 4,042.27 |
四、住房公积金 | -287,362.00 | 16,192,958.66 | 15,759,933.66 | 145,663.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2,224,865.01 | 6,972,129.43 | 3,321,423.03 | 35,875,571.4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484,617.81 | 5,690,521.31 | 6,803,009.36 | 1,372,129.76 |
合计 | 99,793,842.20 | 258,778,962.19 | 282,017,909.76 | 76,554,894.6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9,585.98 | 19,251,211.81 | 19,255,572.23 | 65,225.56 |
2、失业保险费 | 67,382.97 | 848,841.32 | 848,985.25 | 67,239.04 |
3、企业年金缴费 | 2,930.00 | 2,491,056.99 | 2,484,155.88 | 9,831.11 |
合计 | 139,898.95 | 22,591,110.12 | 22,588,713.36 | 142,295.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3,708,829.14 | 83,079,179.9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9,633,964.46 | 61,662,537.37 |
个人所得税 | 3,205,837.27 | 1,821,653.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73,559.94 | 5,768,525.17 |
其他 | 4,349,407.30 | 5,329,124.75 |
合计 | 115,671,598.11 | 157,661,020.61 |
其他说明:
无
39、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8,396,990.11 | 20,461,358.88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18,396,990.11 | 20,461,358.8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005,782.64 | 2,005,782.64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2,005,782.64 | 2,005,782.6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1、 其他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应偿还保理款 | 110,172,361.81 | 740,812,692.11 |
暂收及代收款等 | 108,427,224.11 | 97,456,148.00 |
销售折扣 | 93,675,341.41 | 32,162,864.17 |
应付保证金 | 93,383,016.45 | 33,652,138.55 |
应付物流仓储运输费 | 46,525,650.97 | 34,011,737.73 |
预提费用 | 27,690,629.54 | 33,103,252.36 |
其他 | 212,610,652.91 | 122,886,789.48 |
合计 | 692,484,877.20 | 1,094,085,622.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
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1,915,237.68 | 1,915,237.68 |
减: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 -356,237.68 | -356,237.68 |
合计 | 1,559,000.00 | 1,559,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适用 √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1,807,921.84 | 4,228,284.52 | 37,579,637.32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22,067.00 | 522,067.00 | |||
合计 | 41,807,921.84 | 522,067.00 | 4,750,351.52 | 37,579,637.3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进园财政扶持资金1 | 15,232,948.43 | 437,309.52 | 14,795,638.91 | 与资产相关 | ||
省科技局创新建设资金 | 465,000.00 | 232,500.00 | 23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振兴及技术改造补助款 | 4,760,000.00 | 2,380,000.00 | 2,3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进园财政扶持资金2 | 5,661,000.00 | 166,500.00 | 5,494,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进园财政扶持资金3 | 9,021,050.00 | 265,325.00 | 8,755,725.00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型城市建设配套政策补助资金 | 1,097,200.00 | 274,300.00 | 822,9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抗耐药肺结核药物贝达喹啉临床前研究专项资金(省补) | 400,000.00 | 10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冻干三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660,000.00 | 110,000.00 | 5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抗耐药肺结核药物贝达喹啉临床前研究专项资金(市补) | 600,000.00 | 1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800,000.00 | 100,000.00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606,450.00 | 31,100.00 | 575,3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冻干三线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484,375.00 | 31,250.00 | 453,125.00 | 与资产相关 | ||
残疾人补助 | 7,000.00 | 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关村试点企业商委补助 | 2,019,898.41 | 2,019,898.41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平台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 | 15,200.00 | 1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经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99,867.00 | 199,867.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1,807,921.84 | 522,067.00 | 4,750,351.52 | 37,579,637.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本集团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在“营业外收入”中列报改为在“其他收益”中列报。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特种储备资金(注1) | 95,095,614.58 | 95,095,614.58 |
甲流药品储备资金(注2) | 63,407,314.20 | 63,407,314.20 |
合计 | 158,502,928.78 | 158,502,928.78 |
其他说明:
注1:特种储备资金为国家拔入的特种储备资金,专门用于药品储备。
注2:甲流药品储备资金于2009年,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下达的《关于下达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储备资金的通知》,本集团承担甲型H1N1流感疫苗收储和调运任务,不承担相应的存货风险以及收款风险。本集团将收到的调拨款项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甲流药品储备资金中核算。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66,933,698 | 766,933,698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010,824.44 | 40,120.02 | 14,050,944.4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08,301,922.68 | 1,008,301,922.68 | ||
配套募集资金 | 977,519,064.30 | 977,519,064.30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261,269,443.40 | 261,269,443.40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 | 4,710,104.78 | 4,710,104.78 | ||
子公司少数股东单方增资 | 62,244,859.52 | 62,244,859.52 | ||
专项搬迁补贴余款 | 3,698,761.47 | 3,698,761.47 | ||
其他 | 4,726,846.18 | 4,726,846.18 | ||
合计 | 2,336,481,826.77 | 40,120.02 | 2,336,521,946.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51%股权中1%转让给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人民币五万元整,确认处置日为2018年5月30日,确认处置对价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量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人民币40,120.02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709,310.12 | -6,265,961.91 | 1,673,483.23 | -4,592,478.68 | 19,116,831.44 | ||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3,709,310.12 | -6,265,961.91 | 1,673,483.23 | -4,592,478.68 | 19,116,831.44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3,709,310.12 | -6,265,961.91 | 1,673,483.23 | -4,592,478.68 | 19,116,831.44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21,442,153.70 | 421,442,153.7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21,442,153.70 | 421,442,153.7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32,627,111.79 | 2,543,119,112.8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104,874,280.44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632,627,111.79 | 3,647,993,393.2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35,925,167.25 | 553,888,940.1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45,120,164.10 | 95,76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23,432,114.94 | 4,106,122,333.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749,531,037.07 | 17,041,248,897.78 | 17,581,439,549.12 | 16,362,279,370.97 |
其他业务 | 21,560,053.74 | 12,443,045.73 | 22,639,842.49 | 13,946,420.80 |
合计 | 18,771,091,090.81 | 17,053,691,943.51 | 17,604,079,391.61 | 16,376,225,791.77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360,025.6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014,855.16 | 10,966,662.76 |
教育费附加 | 11,447,134.14 | 7,837,674.1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455,063.91 | 1,420,374.75 |
土地使用税 | 594,630.27 | 1,101,144.99 |
车船使用税 | 76,685.35 | 80,382.32 |
印花税 | 10,666,643.87 | 11,219,982.96 |
合计 | 40,255,012.70 | 32,986,247.5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开发费 | 281,166,134.82 | 19,239,019.19 |
职工薪酬 | 123,826,607.47 | 123,051,229.41 |
物流仓储运输费 | 52,578,118.54 | 63,578,807.54 |
办公业务费 | 13,885,363.98 | 11,314,870.66 |
折旧与摊销 | 12,804,689.98 | 12,015,117.57 |
租赁费 | 8,997,258.43 | 8,273,736.52 |
广告费 | 8,924,632.70 | 4,779,761.37 |
差旅费 | 3,488,908.97 | 4,320,473.58 |
咨询费 | 2,806,048.18 | 98,773.58 |
会议费 | 2,144,772.85 | 5,974,070.95 |
其他 | 12,127,412.73 | 2,779,418.32 |
合计 | 522,749,948.65 | 255,425,278.6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6,496,069.47 | 95,533,412.31 |
咨询费 | 27,834,428.37 | 20,375,510.75 |
租赁费 | 16,322,518.96 | 12,604,669.21 |
折旧与摊销 | 12,265,657.96 | 10,650,398.68 |
研究开发费 | 8,415,966.16 | 7,741,185.12 |
办公及业务费用等 | 8,205,680.25 | 7,877,729.71 |
差旅费和交通费等 | 1,204,086.63 | 2,617,083.04 |
其他管理费用 | 7,390,740.77 | 11,858,985.59 |
合计 | 198,135,148.57 | 169,258,974.41 |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0,743,481.99 | 79,209,746.86 |
减:利息收入 | -24,154,397.38 | -11,467,128.58 |
现金折扣 | 6,475,162.52 | -19,468,323.52 |
汇兑损失/(收益) | -355,764.35 | -123,713.05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8,588,527.45 | 10,977,635.48 |
合计 | 91,297,010.23 | 59,128,217.19 |
其他说明:
无
66、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1,464,578.80 | -61,878,486.22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648,203.69 | 7,601,479.59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10,816,375.11 | -54,277,006.6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487,069.58 | 60,465,878.1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1,405.48 | 337,555.59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合计 | 76,768,475.06 | 60,803,433.76 |
其他说明:
无
69、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产处置收益 | -373,431.88 | -33,749.19 |
合计 | -373,431.88 | -33,749.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0、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进园财政扶持资金1 | 437,309.52 | 437,309.52 |
省科技局创新建设资金 | 232,500.00 | 232,500.00 |
产业振兴及技术改造补助款 | 2,380,000.00 | 2,380,000.00 |
进园财政扶持资金2 | 166,500.00 | 166,500.00 |
进园财政扶持资金3 | 265,325.00 | 265,325.00 |
创新型城市建设配套政策补助资金 | 274,300.00 | 274,300.00 |
新型抗耐药肺结核药物贝达喹啉临床前研究专项资金(省补) | 100,000.00 | 100,000.00 |
冻干三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110,000.00 | 110,000.00 |
新型抗耐药肺结核药物贝达喹啉临床前研究专项资金(市补) | 100,000.00 | 100,000.00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131,100.00 | 100,000.00 |
冻干三线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31,250.00 | |
残疾人补助 | 7,000.00 | |
平台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 200,000.00 | |
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 | 15,200.00 | |
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经费 | 100,000.00 | |
稳岗补贴 | 199,867.00 | 305,559.30 |
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补助 | 2,160.00 | |
科技重点研发项目资金 | 200,000.00 | |
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 | 151,000.00 | |
合计 | 4,750,351.52 | 4,824,653.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1、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34,929.93 | 680,515.21 | 34,929.93 |
其他收入 | 298,030.21 | 298,030.21 | |
合计 | 332,960.14 | 680,515.21 | 332,960.1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285,042.94 | 4,908,431.21 | 2,285,042.94 |
罚款支出 | 452,548.21 | 1,654,541.33 | 452,548.21 |
其他 | 1,630.54 | 770,844.09 | 1,630.54 |
合计 | 2,739,221.69 | 7,333,816.63 | 2,739,221.69 |
其他说明:
无
73、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7,160,076.00 | 169,853,796.8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26,296.84 | 5,662,885.59 |
合计 | 208,386,372.84 | 175,516,682.4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32,884,785.1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33,221,196.3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48,068.9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95,00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747,101.32 |
不得扣除的费用 | -21,344,653.18 |
所得税费用 | 208,386,372.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详见附注57
7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64,760,083.43 | 6,116,078.10 |
一般存款利息收入 | 22,260,052.87 | 9,828,300.81 |
其他 | 76,149,763.40 | 84,321,086.56 |
合计 | 163,169,899.70 | 100,265,465.47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开发费 | 218,024,827.99 | 19,810,001.82 |
研究开发费 | 3,059,633.19 | 4,293,069.52 |
物流仓储运输费 | 48,059,568.79 | 136,827,680.12 |
广告及办公业务费 | 18,602,749.46 | 55,639,058.29 |
租赁费 | 23,539,327.76 | 22,698,062.87 |
其他 | 153,793,111.24 | 68,172,207.61 |
合计 | 465,079,218.43 | 307,440,080.23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银承保证金 | 45,708,714.61 | 98,552,226.75 |
利息收入 | 0 | 843,144.31 |
合计 | 45,708,714.61 | 99,395,371.06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银行借款质押担保 | 31,500,000.00 | |
保理业务款净额 | 641,547,321.50 | 300,563,928.83 |
支付银承保证金 | 4,521,778.79 | 28,356,024.78 |
其他 | 3,630,820.44 | 2,795,105.16 |
合计 | 649,699,920.73 | 363,215,058.77 |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24,498,412.35 | 648,756,243.1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816,375.11 | -54,277,006.6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4,435,191.38 | 30,409,537.26 |
无形资产摊销 | 9,724,571.66 | 9,154,734.8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943,765.40 | 2,719,821.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3,431.88 | 33,749.1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0,743,481.99 | 79,209,746.8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6,768,475.06 | -60,803,433.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1,549.03 | 3,403,093.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94,531.59 | -1,848,768.6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0,171,211.17 | 49,229,794.6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52,565,459.72 | -611,989,536.1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04,200,712.85 | -563,570,766.1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4,277,814.11 | -469,572,790.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779,601,367.00 | 3,927,495,106.0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339,721,999.02 | 2,746,426,695.9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0,120,632.02 | 1,181,068,410.0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338,000.00 |
7,338,000.00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471,644.65 |
1,471,644.65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 |
0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5,866,355.35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0,000.00 |
50,000.00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0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0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本次将1%的股权转让给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5万元整。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779,601,367.00 | 5,339,721,999.02 |
其中:库存现金 | 380,187.87 | 70,846.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779,221,179.13 | 5,339,651,152.2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79,601,367.00 | 5,339,721,999.0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1,829,488.24 | 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 | 28,025,397.59 | 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89,854,885.83 | / |
78、 外币货币性项目(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6,777.48 | 6.6166 | 44,843.87 |
欧元 | 422,247.59 | 7.6514 | 3,230,774.88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外币核算-XXX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9、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0、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进园财政扶持资金1 | 437,309.52 | 其他收益 | 437,309.52 |
省科技局创新建设资金 | 232,500.00 | 其他收益 | 232,500.00 |
产业振兴及技术改造补助款 | 2,380,000.00 | 其他收益 | 2,380,000.00 |
进园财政扶持资金2 | 166,500.00 | 其他收益 | 166,500.00 |
进园财政扶持资金3 | 265,325.00 | 其他收益 | 265,325.00 |
创新型城市建设配套政策补助资金 | 274,300.00 | 其他收益 | 274,300.00 |
新型抗耐药肺结核药物贝达喹啉临床前研究专项资金(省补)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冻干三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110,000.00 | 其他收益 | 110,000.00 |
新型抗耐药肺结核药物贝达喹啉临床前研究专项资金(市补)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31,100.00 | 其他收益 | 31,100.00 |
冻干三线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31,250.00 | 其他收益 | 31,250.00 |
残疾人补助 | 7,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 |
平台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 | 15,200.00 | 其他收益 | 15,200.00 |
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经费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稳岗补贴 | 199,867.00 | 其他收益 | 199,867.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国控盛原 | 2018年4月30日 | 1,467.60 | 70.00 | 购买股权 | 2018年4月30日 | 取得控制权 | 946 | 36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14,676,000.00 |
--现金 | 14,676,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4,676,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1,531,521.1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144,478.9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兰州盛原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41,400,597.53 | 35,481,597.53 |
货币资金 | 1,471,644.65 | 1,471,644.65 |
应收款项 | 26,049,686.70 | 26,049,686.70 |
存货 | 6,374,914.04 | 6,374,914.04 |
固定资产 | 1,500,723.28 | 1,500,723.28 |
无形资产 | 5,919,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4,628.86 | 84,628.86 |
负债: | 24,926,995.96 | 23,447,245.96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9,238,029.17 | 19,238,029.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79,750.00 | |
应交税费 | 1,988,826.59 | 1,988,826.59 |
其他应付款 | 2,220,390.20 | 2,220,390.20 |
净资产 | 16,473,601.57 | 12,034,351.57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6,473,601.57 | 12,034,351.57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61.06% | 投资设立 |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56.30% | 投资设立 |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统御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软件销售 | - | 8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国控康辰之子公司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国控天星 | 49% | 2,770 | 7,828 | 34,425 |
国控华鸿 | 40% | 4,205 | 39,775 | |
国瑞药业 | 38.94% | 939 | 39,14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国控天星 | 2,653 | 28 | 2,681 | 2,077 | 7 | 2,084 | 2,314 | 24 | 2,338 | 1,630 | 7 | 1,637 |
国控华鸿 | 2,618 | 46 | 2,664 | 1,670 | 0 | 1,670 | 2,457 | 49 | 2,506 | 1,617 | 1,617 | |
国瑞药业 | 952 | 498 | 1,450 | 409 | 37 | 446 | 864 | 471 | 1,335 | 312 | 41 | 35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国控天星 | 2,561 | 57 | 57 | 93 | 2,454 | 57 | 57 | -305 |
国控华鸿 | 2,553 | 105 | 105 | 28 | 2,499 | 80 | 80 | 76 |
国瑞药业 | 531 | 24 | 24 | 114 | 257 | 22 | 22 | 60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本次将1%的股权转让给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5万元整。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50,000.00 |
--现金 | 5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5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9,879.98 |
差额 | 40,120.0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40,120.02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宜昌人福 | 宜昌人福 | 宜昌人福 | 宜昌人福 | |
流动资产 | 1,352 | 1,108 | ||
非流动资产 | 2,044 | 1,925 | ||
资产合计 | 3,396 | 3,033 | ||
流动负债 | 564 | 612 | ||
非流动负债 | 91 | 91 | ||
负债合计 | 655 | 70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 | 1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725 | 2,314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45 | 463 | ||
调整事项 | -42 | -30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2 | -30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03 | 433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579 | 1,284 | ||
净利润 | 410 | 31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10 | 31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2 | 10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 | 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 | 7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18年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4,841,430,855.24 | - | 4,841,430,855.24 | |||
应收票据 | 489,293,906.84 | - | 489,293,906.84 |
应收账款 | 9,765,653,847.02 | - | 9,765,653,847.02 | |||
其他应收款 | 162,436,278.52 | - | 162,436,278.52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8,302,031.73 | 28,302,031.7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000,000.00 | - | 45,000,000.00 | |||
合计 | 15,303,814,887.62 | 28,302,031.73 | 15,332,116,919.35 |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319,424,724.43 | 1,319,424,724.43 | ||
应付票据 | 1,198,389,236.50 | 1,198,389,236.50 | ||
应付账款 | 6,917,568,794.20 | 6,917,568,794.20 | ||
应付利息 | 18,396,990.11 | 18,396,990.11 | ||
其他应付款 | 692,484,877.20 | 692,484,877.20 | ||
应付股利 | 2,005,782.64 | 2,005,782.64 | ||
合计 | 10,148,270,405.08 | 10,148,270,405.08 |
2017年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5,462,038,083.20 | - | 5,462,038,083.20 | |||
应收票据 | 613,776,858.21 | - | 613,776,858.21 | |||
应收账款 | 9,087,070,375.86 | - | 9,087,070,375.86 | |||
其他应收款 | 206,181,973.61 | - | 206,181,973.61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4,367,993.64 | 34,367,993.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000,000.00 | - | 45,000,000.00 | |||
合计 | 15,414,067,290.88 | 34,367,993.64 | 15,448,435,284.52 |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236,373,556.18 | 1,236,373,556.18 | ||
应付票据 | 954,679,359.55 | 954,679,359.55 | ||
应付账款 | 6,812,483,554.19 | 6,812,483,554.19 | ||
应付利息 | 20,461,358.88 | 20,461,358.88 | ||
其他应付款 | 1,094,085,622.40 | 1,094,085,622.40 | ||
应付股利 | 2,005,782.64 | 2,005,782.64 | ||
合计 | 10,120,089,233.84 | 10,120,089,233.84 |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以及向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92,106,249.83元。于2018年6月30日,其到期日为1至6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18年1-6月,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其他计息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提供支持。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直接由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以及其他应付款等。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1) 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每年与客户进行核对,定期评估每笔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结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照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综合评估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重大逾期应收款项(2017年12月31日:无)。
(2) 流动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于2018年6月30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在一年以内。
(3)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于2018年1-6月及2017年度,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于2018年6月30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资产并不重大。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带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由于主要的银行存款皆为短期性质并且所涉及的利息金额并不重大,管理层认为市场存款利率的波动并不会对财务报表造成重大的影响。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带息债务有关,主要是银行借款等计息款项。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导致本集团产生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借款的数量。如果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借款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并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4.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18年1-6月和2017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
于2018年6月30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总负债 | 10,647,199,501.99 | 10,709,512,000.83 |
总资产 | 20,408,140,141.83 | 20,165,954,616.27 |
资产负债率 | 52.17% | 53.11%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8,302,031.73 | 28,302,031.7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8,302,031.73 | 28,302,031.73 | ||
(3)其他 | ||||
(三)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四)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8,302,031.73 | 28,302,031.73 | ||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等短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会计机构负责人直接向
财务总监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估值须经财务总监审核批准。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药控股 | 上海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及药品经销等 | 2,767,095,089.00 | 55.43 | 55.4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青海制药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是 | 47.10% |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是 | 20.00%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61.06% | - | 投资设立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56.3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0% | - | 投资设立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北京统御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软件销售 | 8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国控康辰之子公司 | |
国控盛原 | 兰州 | 兰州 | 药品销售 | 7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抚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湖北新特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林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平凉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山西晋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邵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配送中心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湘潭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重庆南川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老来福(贵州)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辽宁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内蒙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秦皇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集团兄弟公司 |
上海瀛科隆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星奥诊所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中联医药化工实业公司 | 其他 |
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国药集团安徽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国药集团致君(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 其他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其他 |
国药控股山西忻州有限公司 | 其他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其他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其他 |
湖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湖北缘康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钟高科医药(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其他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其他 |
陕西怡悦国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039,336,790.12 | 805,544,343.21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95,927,548.28 | 483,731,963.73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3,078,581.06 | 161,285,006.54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15,577,848.00 | 80,507,200.00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9,968,524.64 | 167,354,122.86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7,220,661.19 | 39,868,495.80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40,740,000.00 | 34,776,118.00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34,450,993.26 | 11,695,983.53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937,468.92 | 20,537,297.60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568,678.50 | 197,896.95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3,429,748.36 | 21,265,566.29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249,600.42 | 11,863,987.67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226,095.94 | 8,983,088.81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1,966,833.53 | 12,019,362.67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736,593.36 | 564,689.99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599,347.51 | 11,049,653.18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211,488.73 | 4,683,334.89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831,455.19 | 64,757,911.53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6,903,315.52 |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774,513.93 | 80,253.03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098,479.94 | 2,461,919.67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073,155.94 | 2,723,322.23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612,435.30 | 12,006.15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489,237.10 | 328,873.86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859,892.30 | 414,704.71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383,963.47 | 2,732,997.58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92,496.05 | 608,926.47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3,186,144.00 |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85,012.93 | 109,401.71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934,127.26 |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93,363.10 |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570,860.00 |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16,965.53 | 955,503.42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148,004.42 | 535,582.31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39,005.77 | 16,261,208.87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55,142.82 | -5,138.59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86,063.98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56,468.53 | 2,254,527.16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37,874.89 | 8,461.51 |
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077,386.44 |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11,746.54 | 76,586.40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80,000.00 |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65,637.86 | 16,626,167.59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21,646.62 | 10,984.61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16,375.36 | 688,122.75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63,637.51 | 28.81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47,648.93 | 11,363,733.91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00,000.00 |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98,261.08 | 1,302.39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542,640.00 | 615,600.00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3,312.10 | 426,075.97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86,649.00 | 673,538.45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69,349.66 | 16,629,939.00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0,411.01 |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0,158.96 |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0,156.41 |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2,796.33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2,817.40 | 40,995.14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2,357.80 | 5,925,972.49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72,460.62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0,153.85 | 70,153.85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3,081.23 | |
国药集团安徽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9,556.00 | 69,864.00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9,656.80 |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9,000.00 |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280.00 |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786.57 |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2,333.04 | 13,928,585.34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619.11 |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189.66 |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51.28 | 111,973.40 |
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668.83 | 9,952.29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3,392.01 | 23,644,678.58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39,634.67 | 2,363,156.61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21,880.17 | |
北京中联医药化工实业公司 | 采购商品 | 1,958,681.95 | |
国药集团致君(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91,794.87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80,977.78 | |
国药集团秦皇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7,230.76 |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3,417.31 |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494.87 |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113.85 |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864,827.69 | 4,756,153.19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489,590.18 | 3,051,242.43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116,537.50 | 2,888,883.09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12,874.00 | 2,024,539.36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56,009.53 | |
上海瀛科隆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92,452.80 | 830,188.66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79,382.36 |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0,694.34 | 47,000.00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1,762.26 | 79,811.32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0,793.39 | 174,923.59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0,553.72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0,960.38 |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300.95 | 2,663.21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25,200.00 | 26,226.41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4,528.30 |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0,000.00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379.88 | 4,762.07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716.98 | 17,735.85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接受劳务 | 4,300.00 | 1,700,000.00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500.00 |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71,545.56 |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6,603.76 | |
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514.04 | |
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785.00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手续费 | 1,812,293.05 | 484,449.4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5,380,732.85 | 71,934,237.53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8,295,584.23 | 89,821,774.52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9,726,380.74 | 116,688,521.71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6,060,067.40 | 61,365,527.13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329,533.22 | 77,463,542.79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6,001,204.60 | 53,307,335.67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168,015.22 | 54,942,189.45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7,287,596.96 | 49,506,288.77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251,091.80 | 43,341,275.40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633,685.45 | 39,665,163.93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068,925.60 | 32,347,177.12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680,427.07 | 34,004,833.78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513,624.47 | 31,335,991.42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811,250.66 | 26,811,387.64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680,636.74 | 29,099,371.44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065,484.14 | 14,843,332.22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988,943.89 | 16,812,273.93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880,672.95 | 15,930,917.75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044,775.79 | 16,920,757.63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23,180,085.48 | 28,377,680.57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058,032.40 | 17,411,241.71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972,856.87 | 18,909,317.49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764,435.42 | 12,460,215.33 |
湖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545,164.48 |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523,655.74 | 12,891,683.34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310,254.36 | 21,669,083.54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260,842.87 | 7,638,106.62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552,557.83 | 3,377,505.78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086,074.19 | 13,199,293.91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91,778.43 | 16,199,240.93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961,240.54 | 11,268,239.52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730,217.95 | 7,827,300.57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090,968.29 | 12,252,226.07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239,663.57 | 5,670,698.06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43,386.22 | 8,174,063.26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443,308.30 | 2,185,633.33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835,486.58 | 5,516,776.43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766,763.05 | 6,591,313.13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27,832.96 | 7,140,549.61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40,156.45 | 5,358,938.91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17,258.43 | 5,744,159.32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07,223.34 | 5,864,799.03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299,856.18 | 6,489,721.34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181,117.68 | 11,550,043.68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131,286.67 | 6,663,512.82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117,390.84 | 5,411,643.83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72,056.18 | 10,768,057.46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403,167.93 | 6,603,981.94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78,249.18 | 5,151,257.32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83,860.59 | 5,280,912.71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71,047.32 | 5,085,550.07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69,124.55 | 6,461,938.88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65,753.97 | 5,547,300.47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23,729.52 | 42,459.83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39,915.38 | 4,699,236.67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88,411.39 | 4,187,590.80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65,642.03 | 5,498,773.19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24,163.43 | 3,710,546.03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00,097.73 | 5,327,630.60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73,188.38 | 6,398,678.97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60,172.47 | 4,543,939.27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49,343.95 | 2,997,034.92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65,329.22 | 4,494,744.65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31,839.88 | 4,001,858.35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95,961.19 | 1,426,386.09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84,907.01 | 3,598,539.93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23,266.92 | 2,525,911.88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13,488.95 | 2,614,858.47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01,619.49 | 4,131,164.74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69,477.79 | 3,360,123.15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47,128.21 |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12,913.15 | 2,999,880.91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84,042.33 | 2,969,376.14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31,406.59 | 3,159,009.23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81,237.00 | 2,803,725.45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131,082.31 | 2,601,438.02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34,226.90 | 642,330.81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10,839.41 | 3,319,424.50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73,909.82 | 3,406,670.31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55,040.17 | 149,408.29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78,267.14 | 2,158,390.29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22,532.16 | 2,206,934.05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78,095.12 | 2,972,695.13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01,839.74 | 2,767,019.00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75,096.97 | 2,434,505.38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29,041.13 | 2,097,164.24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86,766.30 | 1,419,682.58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37,661.51 | 411,315.18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29,759.82 | 1,556,310.62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53,744.32 |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81,067.85 | 2,234,391.25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67,359.71 | 3,675,512.73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87,601.20 | 1,404,879.06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84,156.16 |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32,479.16 | 742,374.68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28,135.29 | 1,576,642.77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68,311.44 | 2,165,651.41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66,397.89 | 1,501,576.00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60,946.82 |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92,599.95 | 2,028,118.57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69,882.47 | 2,164,245.98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63,845.87 | 1,636,857.00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50,561.63 | 1,401,754.97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27,160.16 | 1,833,006.04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94,726.42 |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42,568.24 | 1,163,469.44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58,289.42 | 1,436,489.62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59,434.78 | 1,918,467.25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56,549.49 |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96,562.38 | 594,270.43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23,635.31 | 7,569,039.32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99,435.55 | 1,761,972.81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1,669,464.19 | 651,968.82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15,180.34 | 1,901,863.62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63,515.17 | 500,040.85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55,025.98 | 5,478,895.46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30,061.45 | 1,200,615.38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87,397.03 | 15,705.98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83,069.16 | 3,113,307.88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74,640.40 | 276,443.19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92,927.35 | 1,391,312.14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54,067.42 | 1,736,848.21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44,245.10 |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17,480.69 | 1,441,741.88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12,566.56 | 1,340,526.50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93,329.21 | 212,160.60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77,130.69 |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30,427.30 | 269,801.71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27,200.59 |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08,809.87 |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75,026.45 |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52,493.28 | 350,651.76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8,497.02 | 131,927.68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9,493.17 |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48,920.42 | |
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42,397.88 |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28,228.16 | 1,385,338.12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3,134.90 |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88,278.21 | 437,398.44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63,526.82 | 171,111.11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5,796.31 | 720,839.99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4,156.96 | 548,566.39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1,924.84 | 52,265.01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95,927.31 |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70,215.58 |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61,804.30 | 535,842.41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3,530.60 |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9,380.64 | 1,281,553.47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3,669.84 | 142,688.89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4,423.93 | 445,096.70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1,070.93 |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61,913.55 | 553,209.79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06,900.24 | |
湖北缘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0,325.58 |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42,680.17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3,757.91 | 202,783.39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6,224.52 | 19,230.77 |
国药控股湖北新特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8,020.51 |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2,304.15 |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1,477.22 | |
国药控股(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9,768.50 | 340,803.43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1,484.04 |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0,621.47 |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7,613.47 | 303,254.98 |
国药控股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2,962.07 |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9,552.82 | |
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4,222.22 |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2,533.16 | 189,776.41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8,309.74 |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4,786.55 | 202,170.94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2,878.23 |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2,796.51 | 459,341.19 |
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3,022.96 | 81,676.92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2,474.71 |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0,273.51 | 268,157.26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8,048.55 | 8,851.71 |
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3,526.57 |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0,309.40 | |
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3,571.45 | |
国药控股邵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1,905.38 |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5,125.93 | |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7,582.67 | |
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7,458.46 |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4,760.69 | 57,435.90 |
国药控股重庆南川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4,615.38 |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9,542.74 |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9,321.45 |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3,851.35 | 10,236.58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9,099.30 |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8,157.58 | |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8,139.70 |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4,390.21 | 202,204.97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3,958.97 | |
国药控股辽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495.38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984.10 | 70,342.05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4,054.70 | |
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360.30 |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618.29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6,923.10 | 14,418.46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885.13 | 16,022.65 |
国药控股抚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635.90 | |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316.14 | 595,563.08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0,170.94 | |
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7,692.31 | |
国药控股湘潭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7,415.66 |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7,199.99 | |
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232.70 |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444.10 |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139.74 | 108,611.11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001.71 |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470.09 | |
北京星奥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479.01 | |
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284.48 |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224.14 |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523.08 | |
国药控股平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653.45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761.03 | 47,634.19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145.30 |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601.03 |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17,542.47 | |
国药控股山西晋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587.01 | |
国药控股林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262.07 |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115.56 | |
国药集团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034.48 |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256.41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433.96 |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20.51 | -8,965.81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578.46 | |
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79.49 |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34.48 |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60.38 | |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58.62 | |
国药控股山西忻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65.38 |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96,484.52 |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9,145.33 | |
国药控股广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5,351.00 | |
国药集团(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5,555.58 |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470.09 |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109.55 | |
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542.91 | |
国药集团内蒙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7,008.55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958.12 |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配送中心 | 销售货物 | 26,303.60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17.09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05.13 | |
国药集团辽宁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94.02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672,529.14 | 2,279,890.16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343,065.38 | 1,118,561.74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435,298.24 | 382,130.86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268,574.30 | 400,672.43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65,400.28 | 75,855.07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43,010.06 | 28,851.90 |
北京中联医药化工实业公司 | 提供服务 | 33,007.03 | 337,531.39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583,331.91 | |
华钟高科医药(北京)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27,664.4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397,619.04 | 373,809.5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8,571,428.52 | 8,785,714.26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3,084,452.82 | 2,888,883.09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45,714.29 | 45,714.29 |
国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76,65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药控股 | 40,800,000.00 | 2018/1/22 | 2018/7/20 | 否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16,000,000.00 | 2018/1/22 | 2018/7/20 | 否 |
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16,000,000.00 | 2018/1/22 | 2018/7/20 | 否 |
国药控股 | 10,200,000.00 | 2017/7/31 | 2018/7/27 | 否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4,000,000.00 | 2017/7/31 | 2018/7/27 | 否 |
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4,000,000.00 | 2017/7/31 | 2018/7/27 | 否 |
国药控股 | 51,000,000.00 | 2017/11/30 | 2018/8/28 | 否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20,000,000.00 | 2017/11/30 | 2018/8/28 | 否 |
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20,000,000.00 | 2017/11/30 | 2018/8/2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1)关联方票据贴现应收票据贴现:
本集团根据资金需求,将收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至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贴现,贴现率根据贴现时金融市场利率确定。2018年度,贴现金额共计人民币152,273,282.33 元(2017年度:人民币65,093,412.59元)。(2)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6月30日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6,339,976.58 | 262,924,751.29 |
(3)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62,800.00 |
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675,220.00 |
(4)短期借款
关联方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11/24 | 2018/11/22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2/26 | 2019/2/26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1/16 | 2019/1/16 |
(5)应付利息
关联方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6月30日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613,683.70 | 4,133,043.47 |
(6)其他非流动负债
关联方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6月30日 | ||
国药集团-特准储备金 | 95,095,614.58 | 95,095,614.58 | ||
国药集团-甲流储备金 | 63,407,314.20 | 63,407,314.20 | ||
(7)利息收入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6月30日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1,307,284.49 | 1,207,571.11 | |
(8)利息支出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6月30日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13,064,666.15 | 22,265,552.28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2,199,166.67 | 4,848,045.83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27,469,490.59 | 27,155,228.65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10,599,272.08 | 15,074,118.03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10,157,005.88 | 6,716,638.97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6,564,487.59 | 10,210,698.84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4,450,000.00 | 7,28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4,280,000.00 | 2,8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4,159,617.36 | 6,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3,929,256.57 | 1,815,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3,824,645.07 | 18,821,336.37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3,242,495.62 | 3,079,840.1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2,650,003.00 | 4,094,517.05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2,315,024.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2,294,012.82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2,051,822.5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2,017,762.35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1,809,657.86 | 3,441,682.64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1,406,038.18 | 600,000.00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1,151,299.56 | 1,328,232.36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1,140,111.19 | 1,358,377.81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019,464.00 | 682,001.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710,168.30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698,077.78 | 33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510,000.00 | 619,030.00 | ||
应收票据 | 湖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425,851.00 | |||
应收票据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310,050.00 | 15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223,128.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164,388.00 | 7,143,110.04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158,74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148,569.10 | 1,912,723.44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142,000.00 | 2,110,869.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95,400.00 | 467,8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77,354.60 | 3,035,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48,703.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应收票据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5,967,970.96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4,461,643.23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2,533,105.20 | |||
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912,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742,556.2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593,728.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285,823.68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271,305.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48,038.40 | |||
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35,75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0,367,672.12 | 28,020,482.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29,234,164.10 | 20,785,768.8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28,799,705.71 | 12,868,245.45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26,499,281.47 | 23,272,816.9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5,502,870.67 | 18,608,764.5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25,377,970.30 | 25,668,918.02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23,715,496.56 | 23,155,335.8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18,234,302.43 | 13,543,524.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17,912,421.30 | 4,118,004.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7,273,481.72 | 12,930,197.8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15,469,768.97 | 18,318,732.4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15,267,276.96 | 12,950,604.0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14,209,900.35 | 13,580,845.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12,627,533.02 | 10,682,290.46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12,134,484.04 | 11,508,916.90 |
应收账款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8,681,792.17 | 8,481,771.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8,611,971.12 | 8,360,024.68 | ||
应收账款 | 湖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8,361,624.28 | 9,746,360.2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7,385,381.30 | 435,606.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6,125,998.97 | 5,454,400.7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6,013,826.26 | 5,335,618.0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5,904,430.00 | 4,591,88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5,900,320.82 | 4,229,448.8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5,448,523.10 | 3,395,654.74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424,782.90 | 4,117,707.62 | ||
应收账款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5,140,637.80 | 1,537,789.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4,974,590.61 | 8,348,963.9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4,579,143.03 | 3,580,081.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4,384,707.62 | 4,147,169.14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4,300,980.25 | 377,107.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4,271,376.76 | 639,440.2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4,248,636.00 | 579,173.3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4,128,820.78 | 44,600.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4,034,108.23 | 2,763,714.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3,659,573.11 | 2,457,680.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3,601,186.95 | 232,976.3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3,534,144.58 | 3,699,088.3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3,350,775.29 | 8,519,949.34 | ||
应收账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112,378.38 | 1,055,282.2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3,027,401.52 | 1,812,188.3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2,963,711.79 | 2,295,980.0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2,791,079.52 | 1,455,851.4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2,701,139.54 | 2,935,685.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2,654,324.63 | 1,988,551.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2,617,064.95 | 2,783,873.1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2,564,461.02 | 7,668,699.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2,468,657.90 | 1,226,599.2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2,400,472.00 | 2,590,741.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 2,382,213.94 | 2,337,730.8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2,359,456.30 | 1,342,610.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2,080,015.97 | 1,898,659.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2,034,171.36 | 2,041,863.2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1,968,665.23 | 1,247,312.0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1,816,793.40 | 1,628,638.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1,782,570.73 | 1,562,478.4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1,766,411.78 | 1,322,746.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1,762,595.89 | 1,784,200.4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1,722,809.61 | 3,381,622.2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1,664,600.32 | 738,239.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1,625,712.98 | 2,735,787.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 | 1,446,783.60 | 1,997,107.40 |
公司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1,430,474.08 | 4,174,327.9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1,403,810.40 | 1,322,209.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1,369,468.20 | 1,452,219.2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1,350,638.78 | 1,312,581.5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1,312,133.62 | 1,567,599.82 | ||
应收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1,304,253.83 | 1,791,852.8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1,280,309.52 | 3,336,333.2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1,223,988.12 | 1,337,322.31 | ||
应收账款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1,155,401.86 | 88,005.00 | ||
应收账款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1,150,286.40 | 1,112,729.0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1,148,850.6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1,134,465.92 | 810,116.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1,123,702.33 | 744,792.6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1,122,114.38 | 707,569.6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1,110,590.78 | 566,062.4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1,043,079.04 | 183,564.3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1,036,352.82 | 1,007,302.3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1,035,143.53 | 770,232.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1,009,166.00 | 2,704,116.8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997,818.28 | 741,243.9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996,549.32 | 1,507,247.78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989,136.75 | 860,456.3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983,011.81 | 385,427.7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975,279.92 | 1,271,317.4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962,323.66 | 650,980.5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939,979.57 | 345,971.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896,519.80 | 1,217,143.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893,870.59 | 348,087.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852,149.10 | 705,189.3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845,756.52 | 629,340.5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841,894.66 | 388,025.1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828,143.95 | 355,651.2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771,977.70 | 1,154,122.27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734,977.40 | 546,732.0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734,579.50 | 813,045.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718,702.84 | 744,767.6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710,835.10 | 344,250.3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701,531.60 | 1,923,721.39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697,398.72 | 577,405.1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671,862.94 | 1,463,352.5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655,247.74 | 1,277,641.73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638,465.0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632,63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624,182.00 | 265,51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610,710.81 | 528,879.3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606,269.74 | 476,512.1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605,254.86 | 2,571,168.57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新特药有限公司 | 582,68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546,543.67 | 619,320.9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543,925.35 | 183,355.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529,101.34 | 1,007,927.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527,484.66 | 77,414.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93,198.00 | 92,253.1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483,973.60 | 96,76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472,658.80 | 381,682.2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455,869.90 | 515,190.6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448,336.80 | 491,466.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445,161.84 | 556,017.5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428,303.43 | 381,969.57 | ||
应收账款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417,739.66 | 582,074.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406,24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390,646.71 | 1,023,118.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344,879.72 | 179,182.12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343,926.80 | 568,113.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331,630.13 | 309,614.0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305,399.72 | 419,653.6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287,837.88 | 5,751.9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 | 283,132.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275,640.00 | 710,168.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252,866.56 | 7,053.5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238,320.68 | 166,903.5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235,418.11 | 634,489.7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233,605.40 | 189,038.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 | 230,684.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222,038.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195,310.92 | 48,917.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193,48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193,425.15 | 188,730.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189,76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181,348.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166,477.45 | 120,006.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 164,50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157,635.00 | 262,72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145,218.50 | 195,463.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27,500.00 | 156,48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115,195.18 | 129,089.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110,644.00 | 13,512.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109,056.01 | 19,878.00 | ||
应收账款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107,685.43 | 29,073.8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104,69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100,454.07 | 198,554.5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91,293.71 | 6,570.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76,504.40 | 105,22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宜昌有限公司 | 75,734.40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61,346.78 | 15,412.1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57,838.00 | 142,96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55,509.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51,744.60 | 87,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46,591.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44,16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 | 43,762.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43,161.60 | 315,292.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42,840.00 | 41,510.00 | ||
应收账款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41,110.40 | 27,686.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辽源有限公司 | 37,520.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36,272.00 | |||
应收账款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34,071.1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32,247.00 | 15,249.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31,324.00 | 322,534.1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30,01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29,511.40 | 8,70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23,908.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20,114.00 | 6,260.1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15,102.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14,175.20 | 8,26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11,822.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 8,866.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8,300.00 | 24,9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7,000.00 | 37,530.00 | ||
应收账款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000.00 | 1,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5,15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4,21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晋城有限公司 | 2,277.00 | 13,697.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79,78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41,914.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25,193.00 | |||
应收账款 | 佛山市南海新药特药有限公司 | 19,353.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忻州有限公司 | 7,213.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 | 1,615.00 | |||
预付账款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7,370,168.00 | 39,183,700.00 | ||
预付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2,970,123.54 | |||
预付账款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940,939.20 | 295,127.84 | ||
预付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976,674.38 | 2,994,104.85 | ||
预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525,000.00 | |||
预付账款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400,254.00 | 50,000.00 | ||
预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100,891.39 | |||
预付账款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25,387.60 | |||
预付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6,471.35 | 7,438.82 | ||
预付账款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769.83 | 769.83 | ||
预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210,281.33 | |||
预付账款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579,063.23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155,924.00 | 69,643,600.00 |
应付票据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109,264.00 | 30,000,000.00 |
应付票据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23,153,802.00 | 760,000.00 |
应付票据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3,620,000.00 | 13,440,000.00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3,258,720.00 | 34,140,967.12 |
应付票据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899,748.80 | 406,938.00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693,31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604,583.71 | 50,040,349.41 |
应付票据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575,020.80 | 564,784.78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124,000.00 | 250,400.00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105,834.80 | 145,140.49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3,160,890.96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致君(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458,40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442,191.60 | |
应付账款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17,400,556.03 | 470,354,428.89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16,136,433.74 | 111,752,038.20 |
应付账款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73,654,018.91 | 76,002,337.09 |
应付账款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4,227,200.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12,595,353.55 | 10,538,766.07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1,983,482.69 | 31,922,614.72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10,103,473.55 | 21,411.6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8,693,071.06 | 6,162,368.69 |
应付账款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7,998,133.16 | 5,718,294.87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958,414.12 | 183,863.58 |
应付账款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7,666,859.44 | 3,380,995.76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7,637,252.95 | 6,458,437.42 |
应付账款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7,615,013.27 | 9,151,565.39 |
应付账款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7,607,905.74 | 7,910,054.00 |
应付账款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895,940.90 | 10,474,487.38 |
应付账款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455,482.73 | 7,940,984.65 |
应付账款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6,235,787.77 | 3,195,439.90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5,149,951.16 | 1,096,625.09 |
应付账款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25,954.46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3,661,140.36 | 529,491.56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2,375,088.84 | 16,475,962.01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2,155,989.87 | 1,149,909.53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1,681,575.74 | 63,985.73 |
应付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1,677,651.86 | 161,096.94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1,649,650.32 | 1,047,612.66 |
应付账款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1,595,694.53 | 1,097,958.87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1,494,962.40 | 678,560.17 |
应付账款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45,461.30 | 782,748.09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1,382,274.24 | 529,982.19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1,282,154.68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1,182,611.10 | |
应付账款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1,159,256.01 | 919,408.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832,184.16 | 579,968.9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00,169.20 | 6,095.20 |
应付账款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656,662.79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653,338.54 | 59,543.37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622,797.70 | 898,629.75 |
应付账款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538,268.50 | 381,24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495,792.00 | |
应付账款 | 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3,686.82 | |
应付账款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404,380.32 | 4,099,069.0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360,267.69 | 380,175.16 |
应付账款 | 北京中联医药化工实业公司 | 323,574.37 | 693,865.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311,650.53 | 34,200.00 |
应付账款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58,400.00 | 77,52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254,528.40 | 2,530,364.89 |
应付账款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251,004.00 | 367,752.00 |
应付账款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206,902.79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820.96 | |
应付账款 | 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98,181.72 | 139,68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66,144.50 | 15,996.00 |
应付账款 | 陕西怡悦国药有限公司 | 33,627.11 | 33,917.0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秦皇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3,480.00 | 33,480.00 |
应付账款 | 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12,854.24 | 24,173.92 |
应付账款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9,778.00 | |
应付账款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6,498.00 | |
应付账款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6,456.83 | |
应付账款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5,361.54 | 5,361.54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4,860.01 |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587.30 | 2,609.60 |
应付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996.53 | 785,779.92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1,673.54 | 8,494.9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1,512.00 | 1,512.0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32,728.97 | 1,681,754.7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639,404.00 | |
应付账款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49,412.42 | |
应付账款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0,339.97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11,523.33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11,109.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225,600.00 | 129,456.00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150,08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109,29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42,64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39,472.5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31,642.40 | 308.00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30,608.00 | 20,370.00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30,234.94 | 40,086.94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27,50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16,422.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14,536.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12,636.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9,388.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7,000.00 | 27,000.00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3,856.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945,351.51 | |
预收账款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490,401.61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294,56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 | 166,800.00 | |
预收账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19,116.81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 | 108,42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90,00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72,93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67,020.40 | |
预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49,231.54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43,64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35,184.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34,32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23,40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12,096.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9,40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9,044.84 | |
预收账款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8,353.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7,923.2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1,960.00 | |
预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666.50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 12,840,000.00 | 12,84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9,300,619.56 | 1,624,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5,864,827.69 | 2,485,211.48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312,874.00 | 1,062,514.1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675,553.98 | 277,010.33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532,449.64 | 1,502,390.88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956,009.53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27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8,750.00 | 78,75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57,12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22,68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400.00 | 6,400.00 |
其他应付款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29.66 | 3,257.69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674.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36,715,157.44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338,107.33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作为出租方:
于2016年4月1日,国控北京与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3月31日。国控北京将于2019年及2020年发生国大药房的租赁收入分别为人民币520,000.00元及550,000.00元。
于2016年1月1日,国药股份与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0年12月31日。国药股份将于2019年及2020年发生国大药房的租赁收入分别为人民币300,000.00元及300,000.00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18年6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投资承诺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投资承诺根据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国控总投[2017]63号]批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通过出资1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来间接参与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的份额。该基金采取逐步出资方式,投资人逐年分批出资。产业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实际项目进度向投资人发出缴款通知,投资人的全部承诺出资会在3年投资期内缴付完毕。2017年认缴出资额的30%,即人民币4,500万元,剩余出资人民币10,500万元。
资本承诺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但未拨备: 单位:元
承诺事项 | 期末 | 期初 |
资本承诺 | ||
——工程建设 | 28,296,092.00 | |
——固定资产采购 | 9,423,000.00 | |
合计 | 37,719,092.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有如下报告分部,分别为:
-本集团有一个主要报告分部,即商业分部,由药品销售的经营分部组成。-本集团的其他报告分部由药品生产及物流分部组成。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分部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经营分部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本集团主要服务用户都在中国内地。在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中,其他地区收入在本集团收入中并不重大。由于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经营业务,因此本集团非流动性资产都在中国内地。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商业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18,228,044,494.48 | 543,046,596.33 | 18,771,091,090.81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390,636,667.18 | 80,731,812.60 | 1,471,368,479.78 | 0.00 |
利息收入 | 16,409,392.40 | 7,745,004.98 | 24,154,397.38 | |
利息费用 | 94,062,562.91 | 3,319,080.92 | 90,743,481.99 |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6,487,069.58 | 76,487,069.58 | ||
资产减值损失 | 9,199,641.91 | 1,616,733.20 | 10,816,375.11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0.00 | |||
利润总额 | 1,054,568,867.81 | 48,071,937.85 | 169,756,020.47 | 932,884,785.19 |
所得税费用 | 205,516,582.32 | 9,067,635.26 | 6,197,844.74 | 208,386,372.84 |
净利润 | 849,052,285.49 | 39,004,302.59 | 163,558,175.73 | 724,498,412.35 |
资产总额 | 24,624,344,143.63 | 1,705,509,892.19 | 5,921,713,893.99 | 20,408,140,141.83 |
负债总额 | 12,711,416,284.85 | 481,050,392.05 | 2,545,267,174.91 | 10,647,199,501.99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654,722,157.25 | 654,722,157.25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4,536,001.43 | 22,441,901.06 | 26,977,902.4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
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单位:元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 期末 | 期初 |
一年以内 | 30,722,586.24 | 30,183,663.99 |
一到二年 | 20,718,752.49 | 22,913,251.51 |
二到三年 | 16,362,441.31 | 16,334,203.51 |
三年以上 | 95,632,534.97 | 103,567,560.36 |
合计 | 163,436,315.01 | 172,998,679.37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55,832,004.53 | 100.00 | 69,394,314.85 | 2.20 | 3,086,437,689.68 | 2,760,175,279.76 | 100.00 | 62,835,548.12 | 2.28 | 2,697,339,731.64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3,155,832,004.53 | / | 69,394,314.85 | / | 3,086,437,689.68 | 2,760,175,279.76 | / | 62,835,548.12 | / | 2,697,339,731.64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154,199,703.70 | 69,117,185.86 | 2.19 |
1至2年 | 1,062,806.37 | 106,280.64 | 10.00 |
2至3年 | 569,494.46 | 170,848.35 | 3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155,832,004.53 | 69,394,314.85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558,766.7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余额金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 429,351,383.41 | (5,625,866.22 | ) | 13.61% |
于2017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余额金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 277,960,742.78 | (2,185,387.48 | ) | 10.03%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本年度因与金融机构办理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约为人民币1.45亿元(2017年:约人民币9042万元),相关利息费用约为人民币283万元(2017 年:
约人民币323万元)。
2018年 | 2017年 |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 相关的费用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 相关的费用 | |
应收款项转让 | 144,974,676.16 | 2,827,006.20 | 90,422,110.78 | 3,234,789.45 |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00,000,000.00 | 91.62 | 600,000,0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4,875,977.76 | 8.38 | 54,875,977.76 | 53,862,410.64 | 100.00 | 53,862,410.64 | ||||
合计 | 654,875,977.76 | / | / | 654,875,977.76 | 53,862,410.64 | / | / | 53,862,410.64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3个月 |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3个月 |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3个月 | ||
合计 | 600,000,000.00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企业间借款 | 600,000,000.00 | |
应收特准储备金 | 50,518,352.13 | 50,518,352.13 |
保证金及备用金、押金等 | 1,869,744.04 | 100,000.00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1,401,004.45 | 2,442,836.77 |
其他 | 1,086,877.14 | 801,221.74 |
合计 | 654,875,977.76 | 53,862,410.64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公司间借款 | 200,000,000.00 | 1-3个月 | 30.54 |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公司间借款 | 200,000,000.00 | 1-3个月 | 30.54 |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公司间借款 | 200,000,000.00 | 1-3个月 | 30.54 |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储备资金 | 50,518,352.13 | 1年以内 | 7.71 | |
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返利 | 635,693.97 | 1年以内 | 0.10 | |
合计 | / | 651,154,046.10 | / | 99.43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62,347,105.68 | 3,662,347,105.68 | 3,640,721,105.68 | 3,640,721,105.6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14,822,807.66 | 614,822,807.66 | 538,335,738.08 | 538,335,738.08 | ||
合计 | 4,277,169,913.34 | 4,277,169,913.34 | 4,179,056,843.76 | 4,179,056,843.7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324,998,837.96 | 324,998,837.96 |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2,545,200.00 | 52,545,200.00 |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6,754,661.89 | 6,754,661.89 |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6,500,000.00 | 16,500,000.00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50,000.00 | 2,500,000.00 |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605,626,110.27 | 605,626,110.27 |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677,635,524.18 | 677,635,524.18 |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1,426,043,122.87 | 1,426,043,122.87 |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18,067,648.51 | 518,067,648.51 |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21,676,000.00 | 21,676,000.00 | ||||
合计 | 3,640,721,105.68 | 21,676,000.00 | 50,000.00 | 3,662,347,105.6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青海制药 | 105,429,834.72 | 6,653,830.07 | 112,083,664.79 | ||||||||
宜昌人福 | 432,905,903.36 | 69,833,239.51 | 502,739,142.87 | ||||||||
小计 | 538,335,738.08 | 76,487,069.58 | 614,822,807.66 | ||||||||
合计 | 538,335,738.08 | 76,487,069.58 | 614,822,807.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425,367,532.08 | 6,827,160,103.62 | 6,639,258,381.92 | 6,167,725,163.81 |
其他业务 | 3,377,270.77 | 414,720.28 | 5,643,149.02 | 1,954,903.36 |
合计 | 7,428,744,802.85 | 6,827,574,823.90 | 6,644,901,530.94 | 6,169,680,067.17 |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7,589,395.07 | 8,114,872.4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487,069.58 | 60,465,878.1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81,405.48 | 337,555.59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委托贷款投资收益 | 784,276.72 | |
合计 | 234,357,870.13 | 69,702,582.9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3,431.8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50,351.5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24,606.21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81,655.34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817.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35,740.51 | |
合计 | 621,100.5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48 | 0.8292 | 0.82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48 | 0.8284 | 0.828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公告的文件。 |
董事长:姜修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