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谢萍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