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8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