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洪城水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1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地市级以下有关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督管理交由地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公司修订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史晓华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6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洪城水业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经过考核并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董事长2017年度的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合计税前报酬总额是516,000元。其他实行年薪制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董事长的薪酬为标准乘以各自的职务系数执行。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参与供水行业设备安装、户表改造市场,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了由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钱岗拆迁安置房项目消防工程的邀请招标,并于近期成功中标。现同意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凯华建筑公司有限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4,200万元。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将在签署《建设施工合同》后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史晓华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6票。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洪城水业2018年度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8-054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8年度经营资金持续健康运转的需求,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公司将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人民币19,000万元,并对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超过12,000万元。具体借款及担保计划如下:

1、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2018年新增项目贷款计划12,000万元,用于当前实施的提标扩容工程项目建设,公司对以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新增贷款计划7,000万元,以承接管网、污水工程建设等工程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为便于银行借款具体业务的办理,公司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将在签署担保合同后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