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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09-24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09年 9 月 23 日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在中国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 38 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10 人,参与表决 10 人,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苏伟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鉴于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都支行 6,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综合授信额度已经到期,为继续支持其扩大经营,同意为该公司提供1.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被担保人以自身等额资产提供反担保。 
     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迁移法定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企业生产实际的需要,拟将公司法定注册地址由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信技术产业开发区 78 号迁移到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第五条为: 
     “公司的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78 号。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 189 号金都饭店 14 层(邮政编码:110001;电话: 86-24-23527080;传真:86-24-23527081)。” 
     现修改为: 
     “公司的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 号(邮政编码:110025;电话:86-24-23527080;传真: 86-24-23527081)。”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四、提请 2009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 
     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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