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 年9 月22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 股,并承诺在首次增持之日起 12 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增持本公司股份(含已增持部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广药集团同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详见本公司编号2008-029 号公告)
2009 年 9 月21 日,本公司接广药集团通知函,广药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承诺期限已于2009 年 9 月21 日届满。截至2009 年 9 月 21日,广药集团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共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1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广药集团将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截至目前,广药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66,9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8 %。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