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陈奇梅 | 董事、总经理 | 147,000 | 0.0459% |
郑培飞 | 监事 | 233,667 | 0.0730% |
蔡子平 | 监事 | 45,768 | 0.0143% |
田冉 | 监事 | 40,386 | 0.0126% |
何轶鸥 | 副总经理 | 66,446 | 0.0208% |
吴前求 | 副总经理 | 19,400 | 0.0061% |
王庆生 | 副总经理 | 28,446 | 0.0089% |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一)减持计划1、减持股东姓名:陈奇梅先生、郑培飞先生、蔡子平先生、田冉先生、何轶鸥女士、吴前求先生、王庆生先生;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情况
姓名 | 减持方式 |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 |||
陈奇梅 | 集中竞价 | 36,750 | 0.0115% | ||
郑培飞 | 集中竞价 | 58,417 | 0.0182% | ||
蔡子平 | 集中竞价 | 11,442 | 0.0036% | ||
田冉 | 集中竞价 | 10,097 | 0.0032% | ||
何轶鸥 | 集中竞价 | 16,612 | 0.0052% | ||
吴前求 | 集中竞价 | 4,850 | 0.0015% | ||
王庆生 | 集中竞价 | 7,112 | 0.0022% |
根据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的上限均没有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三、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公司监事田冉先生于2018年5月2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价格(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田冉 | 集中竞价 | 2018年5月23日 | 15.24 | 10,097 | 100% | 0.0032% |
除田冉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