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2日,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陕西康惠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惠控股”)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2018年 8月21日,康惠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6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其2017年6月15日办理的9,34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披露的2017-010号公告)的补充质押,补充质押期限至2020年6月12日。此次质押股份占康惠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64%,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此次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二、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康惠控股共计持有本公司39,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9.65%。本次质押完成后,康惠控股累计质押股份24,14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96%,占本公司总股本24.17%。
三、其他事项1、本次股份质押是康惠控股对其前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康惠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
3、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康惠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8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