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0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彤阳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 并将2018年半年度报告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 并将2018年半年度报告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36
详见2018年8月22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35)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