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概述1、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原因公司组织年中资产盘点,因设计变更、物料呆滞,拟对部分超过质保期、无使用价值的物料及库存商品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金额合计1,414.78万元(含报告期已报废处置84.85万元),已提减值准备484.28万元,预计残值收入及拆解物料可回收金额63.86万元,合计净损失866.64万元(含报告期已报废处置形成的净损失84.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类别 | 账面金额 | 已提减值准备 | 预计残值收入 及可回收金额 | 净损失金额 |
原材料及半成品 | 291.94 | 17.75 | 1.69 [1] | 272.50 |
库存商品 | 1,122.84 | 466.53 | 62.17 [2] | 594.14 |
合计 | 1,414.78 | 484.28 | 63.86 | 866.64 |
注:
[1]
残值收入,
[2]
拆解物料可回收金额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净损失866.64万元,约占公司2018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2%,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866.64万元,约占公司2018年半年度
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2%;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66.64万元,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0.10%。
三、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说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3、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