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告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公司”、“本公司”或“北新路桥”,“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为“北新投资”。
2.本次对外投资属风险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本公司不处于以下期间内: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3.本次投资额为16亿元。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投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本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一、对外投资概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北新路桥”)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投资”)拟对竞买购得的位于重庆市合川区草街示范园园区内编号为HC13-111-2、HC13-111-7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8-17的地块进行开发,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五街区、二期六街区”房地产项目,投
资总额约为16亿元,出资资金将通过企业自筹与销售回笼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到位。
本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五街区、二期六街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五街区、二期六街区”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构成风险投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北新御龙湾五街区开发规划北新御龙湾五街区共规划2栋高层公寓、三层商业及地下车库等设施,计划建设面积79,519.99㎡,其中商业面积21,361.94㎡、住宅31,419.46㎡、地下车库及配套26,347.3㎡、公共配套391.29㎡。
2.北新御龙湾二期六街区开发规划北新御龙湾二期六街区规划11栋高层住宅及地下车库等设施,计划建设面积387,616.8㎡,其中住宅272,764.8㎡、地下车库及配套114,852㎡。
(二)项目建设进度北新御龙湾五街区预计本年度先期启动2栋高层公寓开发单元,预计投资1.04亿元,启动资金由北新投资自筹解决,后续投资将通过自筹与销售回笼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后期将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开发剩余三层商业。北新御龙湾二期六街区预计本年度先期启动2栋高层住宅开发,预计投资1.4亿元,开发资金将通过北新投资自筹与销售回笼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后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8-17续将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逐步开发剩余9栋高层住宅。
(三)投资方案与资金来源“北新御龙湾五街区、二期六街区”房地产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亿元,其中五街区预计投资3.27亿元,二期六街区预计投资12.73亿元。项目开发资金将通过北新投资自筹与销售回笼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到位。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一)前期北新御龙湾项目开发销售情况北新投资于2016年8月起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一期 A 组团”,投资约5.53亿元,开发包括4栋高层住宅和14栋洋房,截止目前已基本售罄并顺利交房;于2017年11月起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一期B组团、一街区”,投资约15.22亿元,其中B 组团开发包括4栋高层住宅和9栋洋房,截止目前,4栋高层已基本售罄,9栋洋房销售情况良好,预计剩余部分年底即可全部售罄。一街区开发包括8栋高层住宅,目前正在建设中,已开盘预售的3栋高层已全部售罄。
(二)投资目的本公司在重庆市合川区草街示范园园区投资开发的“北新御龙湾一期 A 组团、B组团、一街区项目”销售均在市场表现优秀,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树立了良好的项目形象和口碑市场。随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示范园开发深入,城市配套逐渐完善,以高端优质幼儿园、巴蜀小学、巴蜀中学为代表的高品质教育资源全面落地,联通重庆主城区的城际铁路、重庆三环等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在此背景下,公司对之前通过竞买购得土地进行有计划的开发,目的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取得较好的土地开发收益。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1.公司测算该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效益,投资该项目在经济效益上可行。2.投资该项目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在合川草街示范园投资的整体收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一)开发风险1.房地产开发成本主要受原材料、设备、人工等要素价格的影响,如果要素价格上涨,则将导致北新投资开发成本增加。
2.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须获得的政府许可,涉及国土、房管、建设、规划、消防和环保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上述任何环节的不利变化,都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项目开发周期延长、成本上升。
(二)宏观调控政策风险国家对于土地、房地产市场等宏观调控及产业政策的变化,可能给项目开发带来不确定性。若公司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市场风险若公司所在城市房地产市场楼价下降,成交量萎缩,公司销售压力将增加,对公司的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面临短期收益波动的风险。
(四)资金风险该项目投资金额约为16亿元,银行贷款及销售回款能否按计划到位,将对公司项目开发的进度、筹资成本、开发成本等产生一定影响。
(五)同业竞争风险及解决方案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所属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公司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与控股股东之子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可能。
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的可能,本公司将采取市场区域划分的方式进行规避。即公司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范围仅限于重庆市合川地区市场范围之内,而控股股东之子公司将不进入上述区域进行房地产开发,以此避免与兵团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马洁、黄健、罗瑶仔细审阅了上述风险投资的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有计划的投资北新御龙湾五街区、二期六街区项目风险可控,且具备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当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加强市场研判,合理控制投资及建设进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北新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五街区、二期六街区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就对外投资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沟通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北新路桥有计划的投资“北新御龙湾五街区、二期六街区”项目风险可控,且具备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北新路桥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